花都區司法局以法治手段治理欠薪 完善政府資金投資類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推動商務誠信建設
一、制定背景
為進一步規范花都區政府資金投資類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對工人工資支付條款進行更加明確清晰的約定,有效避免拖欠工人工資事件的發生,強化市場主體誠信意識,按照區委主要領導指示,花都區司法局聯合區人社局采用市住建局和市市場監管局聯合發布的《關于使用<廣州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等示范文本的通知》(穗建筑〔2019〕1179號,以下簡稱:2019年市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作為我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在此基礎上增加相關工人工資支付條款,形成了《廣州市花都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2022年4月22日,區司法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住房建設局聯合印發《廣州市花都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二、相關依據
(一)行政法規:《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
(二)部門規范性文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十部門關于印發<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53號)
(三)地方規范性文件:(1)《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廣州市交通運輸局、廣州市水務局、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關于印發<廣州市建設領域施工企業工人工資支付保證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穗人社規字〔2019〕7號);(2)《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州市交通運輸局等關于印發廣州市建設領域工人工資支付分賬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穗建規字〔2020〕37號)。
三、主要內容
一是進一步明確發包人責任。明確工程款中工人工資的比例和發放周期,要求發包人支付工人工資周期為1個月;強化發包人對承包人工人工資支付情況的監督,發包人在特定情況下有權在工程進度款中代扣代付工人工資,并可要求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二是多舉措壓實承包人責任。承包人需設立銀行工資保證金專用賬戶和工人工資支付專用賬戶,按合同總造價的2%繳納工資保證金;實行分包單位工人工資委托承包人代發制度,承包人需配備勞資專管員,對分包單位工人及工資發放實施監督管理;若承包人違法分包、轉包等,由承包人墊付工人工資,保障工人工資發放到位。三是全方位保障工人工資發放。實行工人實名制管理;加強承包方誠信管理,如其出現克扣、無故拖欠工人工資等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行為,區人社局有權依法將涉事承包方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