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區市場監管局推行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主動告知制度
為了規范信用修復管理工作,鼓勵違法失信當事人主動糾正違法失信行為、重塑良好信用。近日,花都區市場監管局推行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主動告知制度,制作了《行政處罰信用修復指引》,探索實施《行政處罰決定書》與《行政處罰信用修復指引》同步送達工作機制,協助企業主動及時對失信信息進行修復,及時幫助企業重塑信用,推進監管力度與服務溫度相統一。
同步送達工作機制,即按照“一處罰一告知”原則,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對行政處罰相對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后,在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同時,同步送達《行政處罰信用修復指引》,主動告知除“未因同一類違法行為再次受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行政處罰”,或者僅受到通報批評和較低數額罰款外,其他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期滿六個月,其中食品、藥品、特種設備領域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期滿一年,可以申請信用修復。
信用修復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一項重要機制。目前,行政處罰信息均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信用中國”等國家信用網站向社會公示,并廣泛應用于行政管理、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資金補貼、項目申報、資質認定、金融信貸、評先選優等多個領域,失信主體將寸步難行。通過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指導關口前移,進一步提升了信用修復工作知曉度,對于指導督促被處罰市場主體履行處罰規定義務、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具有積極意義,有效降低了失信公示對其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市場合作等方面的影響,切實保障了信用主體的合法權益。
“以前我們在收到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后,認為罰款交了就沒事了,等到需要修復的時候,卻不知道如何辦理,今天看到你們送來的《行政處罰信用修復指引》,使我們明白了修復的途徑和整改方向,讓我們可以根據《行政處罰信用修復指引》及時準確做好信用修復工作。區市場監管局此項舉措很有溫度,很人性化。”收到文書之后,某企業負責人如是說。
下一步,花都區市場監管局將進一步完善信用修復工作機制,不斷優化工作流程,努力提升企業競爭力和獲得感,營造包容審慎監管環境和良好的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