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區(qū)教育局關于2024年4月局領導接訪安排的公告
根據花都區(qū)政府工作部門領導接訪工作安排,本月局領導接訪采取預約制度。有關事項預告如下:
一、接訪時間
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
二、接訪地點
花都區(qū)教育局105人民來訪接待室(地址:廣州市花都區(qū)天貴北路10號)。
三、接訪領導
梁國洲 花都區(qū)教育局 黨組成員、副局長
四、預約方式
通過花都區(qū)教育局信訪投訴郵箱hdjyjzzb2011@163.com申請預約,預約人員請向郵箱發(fā)送郵件標明“預約花都區(qū)教育局4月局領導接訪”,并詳述具體信訪事項請求、事實、理由,在正文落款處注明真實姓名(否則可能影響預約結果),預約截止時間為4月18日12:00時,無預約號的人員原則上不予接訪。本月局領導接訪不超過8批符合條件的預約事項,額滿即止。我局將于4月19日前通過郵箱向預約人員反饋是否接受其預約,并發(fā)放預約號。成功取得預約號的人員憑郵箱截圖,攜帶有效身份證件,按照“來訪時段”提前10分鐘候訪。局領導每批接訪時間原則上不超過15分鐘,同一批次來訪人員不超過5人。逾期來訪人員順延接訪。
五、不接受預約事項
根據《信訪工作條例》《廣州市教育系統(tǒng)法定途徑分類處理信訪投訴請求清單》的有關規(guī)定,對于以下信訪事項,局領導接訪不接受預約:
1.各級人大以及人大常委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職權范圍內的;
2.已經或者依法應當通過法定途徑、行政程序、黨內程序解決的;
3.舉報人舉報違法違紀行為要求市紀檢監(jiān)察機關及其派駐組織進行查處的;
4.信訪事項已經受理或者正在辦理的,信訪人在規(guī)定期限內向受理、辦理機關的上級機關再提出同一信訪事項的;
5.已按信訪程序三級終結的,信訪人對復核意見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提出投訴請求的。
六、注意事項
1.當天接訪局領導工作安排如臨時有變動,將安排其他局領導接訪已預約的群眾,我局不再另行公告通知。
2.來訪人員建議佩戴口罩,并在場所內保持安全距離、避免喧嘩。
請來訪人員按照以上要求做好預約登記工作。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