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司法局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區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區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擔全區行政規范性文件的監督、指導工作;負責區政府規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審核,承擔區政府部門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各鎮街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組織開展區政府規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三)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職能;擬訂法治政府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各部門、各鎮(街)依法行政工作;研究提出建設法治政府、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意見和措施;指導、協調、監督全區行政執法工作,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負責建立綜合行政執法統籌協調制度體系,推動建立鎮街與區級行政執法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機制;負責組織實施鎮街綜合行政執法的統一部署、統一培訓、統一指導、統一監督;辦理向區政府申請的行政復議、行政賠償案件,代理區政府行政應訴事務,指導、監督全區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區政府法律顧問事務,指導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鎮街的法律顧問工作。
(四)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職責;負責擬定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監督依法治理、法治創建、法治文化建設工作;指導、監督調解工作;指導和監督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協助市司法局開展人民監督員的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指導、監督、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五)指導、監督公共法律服務工作,負責規劃和推進全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臺建設工作,統籌和布局城鄉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承擔法律援助機構、法律援助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
(六)指導、監督、管理全區律師,指導、監督、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和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
(七)指導、監督、管理、實施社區矯正工作和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八)指導、監督本系統負責的防范和處理邪教問題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禁毒宣傳教育工作。
(九)負責規劃、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管理、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
1. 加強區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審核和法制協調,推進律師從業行為監管方式創新,健全監管標準和信用等制度體系,加強事中事后監督和職業道德建設。
2. 統籌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夯實公共法律服務網絡、電話熱線和實體平臺基礎,建成覆蓋全區、事項齊全、共融互通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促進法律服務資源向基層延伸、向生活困難群眾傾斜,打造覆蓋城鄉的“半小時公共法律服務圈”,推動公共法律服務均等化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