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花都區開展全國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區創建實施方案通知(附圖文解讀)
花老齡字〔2021〕1號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老齡委各成員單位:
經區政府同意,現將《花都區開展全國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區創建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廣州市花都區老齡工作委員會
2021年4月12日
花都區關于開展全國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區創建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的決策部署,推進老年友好社會建設,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示范性全國老年友好型社區創建工作的通知》(國衛老齡發〔2020〕23號)、《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廣東省老齡工作辦公室關于開展2021年全國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區創建工作的通知》(粵衛老齡函〔2021〕3號)和《廣州市老齡工作委員會關于印發<廣州市開展全國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區創建實施方案>的通知》(穗老齡委〔2021〕1號)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提升社區服務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滿足老年人在居住環境、日常出行、健康服務、養老服務、社會參與、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的需要,探索建立老年友好型社區創建工作模式,切實增強老年人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到2021年5月,全區創建不少于10個符合條件的城鄉社區,并擇優向市衛生健康委(市老齡辦)推薦參評國家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區。到2022年,全區創建不少于20個符合條件的城鄉社區,并擇優向市衛生健康委(市老齡辦)推薦參評國家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區。到2030年,老年友好型社區在全區城鄉社區的覆蓋率達到50%以上。到2035年,全區城鄉實現老年友好型社區全覆蓋。
二、工作任務
(一)改善老年人的居住環境。支持對老年人住房的空間布局、地面、扶手、廚房設備、如廁洗浴設備、緊急呼叫設備等進行適老化改造、維修和配備,降低老年人生活風險。建立社區防火和緊急救援網絡,完善老年人住宅防火和緊急救援救助功能。定期開展獨居、空巢、留守、失能(含失智)、重殘、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家庭用水、用電和用氣等設施安全檢查,對老化或損壞的設施及時進行改造維修,排除安全隱患。加強社區生態環境建設,大力綠化和美化社區,營造衛生清潔、空氣清新的社區環境。(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區民政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殘聯及相關單位配合)
(二)方便老年人的日常出行。加強老年人住宅公共設施無障礙改造,重點對坡道、樓梯、電梯、扶手等進行改造,保障老年人出行安全。加強社區道路設施、休憩設施、信息化設施、服務設施等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設施和場所的無障礙建設。新建城鄉社區提倡人車分流模式,加強步行系統安全設計和空間節點標志性設計。(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殘聯及相關單位配合)
(三)提升為老年人服務的質量。利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衛生院等定期為老年人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狀況評估、體格檢查、輔助檢查和健康指導等健康管理服務,為患病老年人提供基本醫療、康復護理、長期照護、安寧療護等服務。開展老年人群營養狀況監測和評價,制定滿足不同老年人群營養需求的改善措施。深入推進醫養結合,支持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鎮衛生院內部建設醫養結合中心,為老年人提供多種形式的健康養老服務。利用社區日間照料中心及社會化資源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助浴助潔、緊急救援、康復輔具租賃、精神慰藉、康復指導等多樣化養老服務。廣泛開展以老年人識騙、防騙為主要內容的宣傳教育活動。建立定期巡訪獨居、空巢、留守、失能(含失智)、重殘、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的工作機制。(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區民政局、區衛生健康局、團區委、區殘聯及相關單位配合)
(四)擴大老年人的社會參與。引導和組織老年人參與社區建設和管理活動,參與社區公益慈善、教科文衛等事業,支持社區老年人廣泛開展自助、互助和志愿活動,充分發揮老年人的積極作用。因地制宜改造或修建綜合性活動場所,配建有利于各年齡群體共同活動的健身和文化設施,為老年人和老年社會組織參與社區活動提供必要的場地、設施和經費保障,滿足老年人社會參與需求。(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區教育局、區民政局、區衛生健康局、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區總工會、團區委及相關單位配合)
(五)豐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鼓勵社區自設老年教育學習點或與老年大學、教育機構和社會組織等合作在社區設立老年教育學習點,方便老年人就近學習。有效整合鄉村教育文化資源,發展農村社區的老年教育,以村民喜愛的形式開展適應老年人需求的教育活動。豐富老年教育內容和手段,積極開展老年人思想道德、科學普及、休閑娛樂、健康知識、藝術審美、智能生活、法律法規、家庭理財、代際溝通、生命尊嚴等方面的教育。鼓勵老年人自主學習,支持建立不同類型的學習團隊。組織多種形式的社區敬老愛老助老主題教育活動,加大對“敬老文明號”和“敬老愛老助老模范人物”的宣傳。開展有利于促進代際互動、鄰里互助的社區活動,增強不同代際間的文化融合和社會認同。(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區教育局、區民政局、區衛生健康局、團區委及相關單位配合)
(六)提高為老服務的科技化水平。提高社區為老服務信息化水平,利用社區綜合服務平臺,有效對接服務供給與需求信息,加強健康養老終端設備的適老化設計與開發,為老年人提供方便的智慧健康養老服務。依托智慧網絡平臺和相關智能設備,為老年人的居家照護、醫療診斷、健康管理等提供遠程服務及輔助技術服務。開展“智慧助老”行動,依托社區加大對老年人智能技術使用的宣教和培訓,并為老年人在其高頻活動場所保留必要的傳統服務方式。(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區發展改革局、區教育局、區科技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區民政局、區衛生健康局及相關單位配合)
三、工作安排
第一階段:示范創建階段(2021—2022年)。2021年2月底前,啟動老年友好型社區創建工作,各鎮街對照《全國示范性城鄉老年友好型社區標準(試行)》(詳見附件1)開展情況摸查;3月底前,各鎮街完成摸查并遴選部分村、社區展開全面創建工作;4月上旬前,每個鎮街須確定推薦不少于1個村、社區參評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區,其中每個鎮須推薦1個村、每個街道須推薦1個居委參評;4月中下旬,對各鎮街推薦的村、居委進行綜合評估,擇優向市推薦參評國家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區。2022年,總結經驗,持續推進老年友好型社區創建工作,在全區再創建不少于10個符合條件的村、居委,并擇優向市推薦參評國家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區。
第二階段:示范推進階段(2023—2025 年)。充分發揮國家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區的示范引領作用,進一步推進老年友好型村、居委創建工作,每年在全區創建不少于10個符合條件的城鄉社區居委(村),并擇優向市推薦參評國家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區。
第三階段:總結深化階段(2026—2030年)。認真總結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區創建的工作經驗和工作模式,加強工作宣傳,擴大創建范圍,開展中期評估,到2030年底,老年友好型社區(村)在全區城鄉社區(村)的覆蓋率達到50%以上。
第四階段:全面評估階段(2031—2035年)。大力推廣老年友好型社區(村)創建經驗和工作機制,評估創建效果,加強分類指導,進一步擴大老年友好型社區創建的覆蓋面,到2035年底,全區城鄉社區完全達到老年友好型社區(村)標準。
四、工作流程
(一)制定計劃與組織推動。在示范創建和示范推進階段,各鎮街制定創建工作方案計劃,組織開展創建工作,分期分批推選符合條件的示范性社區(村)。區衛生健康局(區老齡辦)適時圍繞創建標準、評分細則等內容對各鎮街相關負責同志以及有關專家進行培訓,指導各鎮街規范開展創建工作。
(二)社區自愿申報與區級初核。對照《全國示范性城鄉老年友好型社區標準(試行)》,符合條件的社區居委(村)填寫全國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區申請表(詳見附件2),并在社區居委(村)內公示不少于7天。經區衛生健康局(區老齡辦)初審通過后,擇優推薦報送市衛生健康委審核。
(三)市級審核與擇優推薦。市衛生健康委通過組織專家審核、現場核查等方式進行審核,擇優推薦參評國家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區。
(四)省級復核推薦與國家命名授牌。省衛生健康委對參評社區居委(村)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把關,提出審核意見,并向國家衛生健康委(全國老齡辦)推薦參評社區。國家衛生健康委(全國老齡辦)通過組織專家審核、現場抽查等方式進行綜合評審,對符合條件的進行公示后予以命名并授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街是創建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區的實施主體,要把創建工作作為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的一項具體舉措,納入黨委(黨工委)、政府(街道辦事處)的重點工作任務,建立多渠道資金籌措機制,確保把老年友好型社區創建工作所需資金和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各鎮街要對標創建條件,根據轄區村居實際,按照先易后難的順序,制定具體創建計劃,實行目標管理,確保創建工作穩步、持續、深入開展。
(二)加強統籌協調。區衛生健康局負責創建工作的具體組織和協調,建立健全跨部門的協調機制。區老齡委各成員單位要按照我區創建實施方案的分工,依部門職責給予政策傾斜,幫助各鎮街及時解決推進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持續抓好綜合養老服務中心(頤康中心)建設提升行動、老舊小區改造、醫養結合、老年教育、智慧健康養老等工作,共同推進創建任務的全面落實。
(三)加強督導檢查。各鎮街要明確分管領導、責任科室和具體負責人,建立部門聯動工作機制,加強對推選村居的指導和檢查,聯合參評社區居委(村)認真對照全國示范性城鄉老年友好型社區標準開展創建工作,確保創建工作有序推進,創建標準不打折扣。
(四)加強宣傳推廣。要充分利用電視、網絡等宣傳媒體,采取多種形式,持續做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區創建的宣傳和推廣工作,在全區大力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倡導“積極老齡觀、健康老齡化、幸福老年人”的理念,努力營造養老、孝老、敬老的社會環境,推動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區創建工作,不斷擴大創建工作的參與度和影響力。
附件:1.全國示范性城鄉老年友好型社區標準(試行)
2.全國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區申請表
附件1-1
全國示范性城鄉老年友好型社區標準(試行)
一、城鎮社區
(一)居住環境安全整潔
1.定期對獨居、空巢、失能(含失智)、重殘、計劃生育特殊老年人家庭用水、用電和用氣等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或入戶排查,對老化或損壞的及時改造維修,排除安全隱患。
2.建立社區防火和緊急救授網絡,完善老年人住宅防火和緊急救援救助功能,鼓勵為老年人家庭安裝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等設施設備。
3.定期開展老年人安全知識講座,提高老年人安全知識水平,鼓勵老年人參與社區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4.通過市場化運作、政府資助等方式對老年人家庭實施住房適老化改造,對空間布局、地面、扶手、廚房設備、如廁洗浴設備、緊急呼叫設備等進行適老化改造和維修,降低老年人生活風險。
5.加強社區生態環境建設,大力綠化和美化社區,營造衛生清潔、空氣清新的社區環境。
6.做到社區內垃圾清運及時、無衛生死角、無暴露積存垃圾。幫助老年人學習垃圾分類知識,鼓勵和協助老年人實施垃圾分類回收。
(二)出行設施完善便捷
7.加強老年人住宅公共設施無障礙改造,重點對坡道、樓梯、電梯、扶手等公共建筑節點進行改造,滿足老年人基本安全通行要求。老年人口、殘疾人口比例高的老舊小區增設電梯、坡道、休息座椅等無障礙設施設備。
8.普及社區公共基礎設施無障礙建設,重點是社區道路設施、休憩設施、信息化設施、社區服務設施等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場所。
9.社區道路和公共設施建筑物內外設置清晰明確的標識系統,標識的安裝安全牢固。
10.老年人集中活動的場所附近設置公共廁所,有條件的社區設置無障礙公共廁所,并配置緊急呼叫設備。
11.社區步行道路滿足安全便利要求,保證步行道路平整安全,消除步行障礙物,嚴禁非法占用小區步行道。步行道路、臺階、活動場地等設施設置照明設施,保持安全通行的亮度。
12.社區道路系統設計人車分流,機動車道路采用低噪或降噪路面,并設置限速行駛標識和路面減速設施。
13.社區道路系統保證救護車輛能停靠在建筑的主要出入口處。
(三)社區服務便利可及
14.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通過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定期為老年人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狀況評估、體格檢查、輔助檢查和健康指導等健康管理服務。
15.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符合老年友善醫療機構相關要求。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高齡、失能、行動不便等居家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巡診等上門醫療服務。
16.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增加康復、護理床位,開設安寧療護病區或床位。
17.支持發展社區嵌入式醫養結合機構,為失能老年人提供長期照護服務。
18.采取健康宣傳欄、健康講座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老年健康核心信息、失能預防核心信息和阿爾茨海默病預防與干預核心信息等健康知識,普及健康老齡化理念和健康科學知識。
19.建立社區養老服務機構或設施,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助行、緊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務。
20.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配備包括康復輔助器具在內的老年用品,并向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專業指導。
21.建立居家社區探訪制度,定期探訪獨居、空巢、失能(含失智)、重殘、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難老年人。
22.以多種形式為社區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潔、代購、康復護理、緊急救援、康復輔具租賃等多樣化服務。
23.按照社區老年人需求,持續開展心理疏導、情緒撫慰、關系調適、社會融入等專業社會工作服務。
24.開展老年人防詐騙知識與技巧宣傳教育工作,提高老年人識別和防范非法集資、電信詐騙等非法侵害的能力。
25.社區設立公共法律服務室,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務,幫助解決涉及老年人的糾紛及相關事務。
26.鼓勵發展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等志愿服務機制,鼓勵和支持社區居民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非專業性的養老服務。
(四)社會參與廣泛充分
27.引導和組織老年人參與社區治理和服務,充分發揮老年人的積極作用。居民代表會議有老年人代表參加,社區開展與老年人相關的服務項目或活動時,充分聽取老年人的意見和建議。
28.建立老年協會等基層老年社會組織,實行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
29.積極開展社區“銀齡行動”,拓展老年人力資源開發,支持老年人廣泛參與社區公益慈善、教科文衛等事業。
30.鼓勵老年人自愿量力、依法依規參與經濟社會發展,改善自身生活,實現自我價值。
31.成立社區老年文體團隊,方便老年人就近參加各類文化體育活動,豐富精神文化生活。
32.為老年人和老年社會組織參與社區活動提供便利條件。依托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因地制宜改造或修建綜合性活動場所,滿足老年人社會參與和文化生活需要。
33.定期了解老年人對社區參與的需求及意見,促進老年人廣泛參與社區活動,融入社區。
34.在社區設立公益崗位,引入社會工作專業服務,引導和支持老年人廣泛開展自助、互助和志愿活動。
35.鼓勵社區自設老年教育學習點或與老年大學、教育機構和社會組織等合作在社區設立老年教育學習點,積極開展老年人思想道德、科學普及、休閑娛樂、健康知識、藝術審美、智能生活、法律法規、家庭理財、代際溝通、生命尊嚴等方面的教育。
36.豐富老年教育教學方式,充分利用社區內各種資源,因地制宜,方便老年人以各種形式經常性參與教育活動。支持建立不同類型的老年人學習團隊,滿足老年人自主學習的多樣化需求。
(五)孝親敬老氛圍濃厚
37.對社區老年人開展積極老齡觀教育,引導老年人樹立終身發展理念,增強老年人的自尊、自強、自愛意識。
38.倡導全體社區居民樹立積極老齡觀,積極看待老齡社會,積極看待老年人和老年生活,積極做好全生命周期養老準備。
39.每年開展“活力老人”等踐行積極老齡觀先進典型人物事跡宣傳活動。
40.組織多種形式的社區敬老愛老助老主題教育活動,加大對“敬老文明號”和“敬老愛老助老”模范人物的宣傳報道。
41.評選宣傳“最美家庭”、“五好家庭”等,強化子女的尊老敬老意識。對不履行贍養義務的子女,社區對其開展批評教育。
42.開展家庭養老照護培訓及服務,提高失能老年人照護者的護理知識和技能,履行好家庭照料職責。鼓勵各類社會力量為失能老年人家庭提供所需的支持性照護服務。
43.開展有利于促進代際互動、鄰里互助的社區活動,增強不同代際間的文化融合和社會認同。
44.在社區開展人口老齡化國情教育和老年友好型社區理念宣傳活動,形成人人關注、全民參與老年友好型社區建設的良好氛圍。
45.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及地方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普法宣傳教育工作,增強老年人依法保護自身合法權益以及社區居民依法保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意識。
(六)科技助老智慧創新
46.提高社區為老服務信息化水平,利用智慧健康養老信息平臺(社區綜合服務平臺),有效對接服務供給與需求信息,加強健康養老終端設備的適老化設計與開發,為老年人提供方便的智慧健康養老服務。
47.鼓勵智能健康養老產品進社區進家庭,依托智慧養老平臺和相關智能設備,為開展居家照護、醫療診斷、健康管理等提供遠程服務及技術輔助服務。
48.通過社區老年教育學習點等平臺,幫助老年人學習電腦、智能手機等智能產品和智能技術的使用,縮小老年人群與青年人群之間的“數字鴻溝”。
49.為使用智能技術困難的老年人在其高頻活動場所保留必要的傳統服務方式。
(七)管理保障到位有力
50.社區工作者中有專人負責老齡工作。每個社區至少配備一名以老年人服務為主的社會工作者。
51.逐步增加社區為老服務設施的財力投入,扶持社區各類為老服務設施的建設和正常運營。
52.建立老年友好型社區建設長效機制,統籌安排老年友好型社區建設工作。
二、農村社區
(一)居住環境安全整治
1.保證老年人取水安全、便利,幫助老年人家庭完成自來水入戶。
2.定期對獨居、空巢、失能(含失智)、重殘、計劃生育特殊老年人家庭用水、用電和用煤等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或入戶排查,對老化或損壞的及時改造維修,排除安全隱患。
3.基本完成農村戶廁改造,無露天糞坑和簡易茅廁。
4.生活垃圾及時清掃、收集,日產日清,村內無暴露和積存垃圾。河溝渠塘無積存垃圾、無白色污染、水面無明顯漂浮物,村內無黑臭水體。幫助老年人養成文明如廁習慣,調動農村老年人家家庭積極參與農村戶廁改造。
5.結合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采取政府補貼等方式,對所有納入特困供養、建檔立卡范圍的高齡、失能、殘疾老年人家庭實施老年人住房適老化改造。有條件的地方可積極引導其他農村老年人家庭進行適老化改造。
(二)出行設施完善便捷
6.社區步行道路滿足安全便利要求,對社區主干道路進行硬化處理,修繕破損路,整治低洼路,保持路面平整安全。村內(小組)次干道路進行適度硬化處理,實施“戶戶通”。
7.在社區主干道路和老年人活動場所安裝路燈,保持安全通行的亮度。
8.社區內電力、通信、有線電視線路架設安全規范,無違章交越和搭掛。
9.設置休息空間和座椅,老年人主要活動場所的臨空側設置欄桿和扶手等安全阻擋設施。
10.老年人集中活動的場所附近設置衛生公廁,鼓勵有條件的村對公廁進行無障礙改造。
(三)社區服務便利可及
11.積極推進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一體化管理,為老年人提供便利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實現基本醫療保險聯網直接結算。
12.通過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定期為老年人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狀況評估、體格檢查、輔助檢查和健康指導等健康管理服務。
13.加強村衛生室服務能力建設,鼓勵村醫參與健康養老服務,為老年人提供醫、養、康、護結合的醫養結合服務。
14.依托村衛生室,通過健康宣傳欄、健康講座多種形式,推進老年人健康促進和健康教育活動,宣傳失能預防核心信息和阿爾茨海默病預防與干預核心信息等健康知識,普及健康老齡化理念和健康科學知識。
15.加強農村社區綜合服務能力建設,為老年人提供養老、公共文化、醫療衛生、全民健身等綜合性服務。
16.建立農村獨居、留守、失能(含失智)、重殘、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定期探訪制度,做好老年人基本信息摸查,以電話問候、上門訪問等方式,定期探訪老年人,及時了解老年人生活情況,將存在安全風險和生活困難的老年人作為重點幫扶對象、及時通知其子女或其他法定贍養人。
17.建立農村互助幸福院,由黨員干部、鄉賢人士、熱心村民及社會愛心人士組成志愿服務隊伍,對留守、失能(含失智)、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難老年人實施結對幫扶。
18.鼓勵村民依托自家居住地提供家庭式養老服務。
19.開展老年人防詐騙知識與技巧宣傳教育工作,提高老年人識別和防范非法集資、電信詐騙等非法侵害的能力。
20.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務,幫助解決涉及老年人的糾紛及相關事務。
21.探索農村養老服務志愿服務機制,鼓勵村民和老年人參與各種公益性活動和志愿服務。支持家族成員和親友對留守老年人給予生活照料和精神關愛,鼓勵鄰里鄉親為留守老年人提供關愛服務。
(四)社會參與廣泛充分
22.幫助老年人拓展農副產品銷售渠道,優先幫助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申請社區公益性崗位或聯系用工機會,促進農村老年人致富增收。
23.引導和組織老年人參與社區治理和服務,充分發揮老年人的積極作用。村代表會議有老年人代表參加,村里開展與老年人相關的服務項目或活動時,充分聽取老年人的意見和建議。
24.建立老年協會等基層老年社會組織,實行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
25.成立老年文體團隊,方便老年人就近參加各類活動,豐富精神文化生活。
26.為老年人和老年社會組織參與社區活動提供便利條件。
27.有效整合鄉村教育文化資源,發展農村社區老年教育。鼓勵自設老年教育學習點或與老年大學、教育機構和社會組織等合作在農村社區設立老年教育學習點,以村民喜愛的形式開展適應農村老年人需求的教育活動。
(五)孝親敬老氛圍濃厚
28.強化家庭在農村老年人贍養與關愛服務中的主體責任,增強村規民約對家庭贍養義務人的道德約束,在尊重老年人意愿的前提下,贍養義務人可與親屬或其他人簽訂委托照顧協議,并向村民委員會報備。對贍養人、扶養人不履行贍養、扶養義務的,由村民委員會及老年人組織監督其履行。
29.組織多種形式的敬老愛老助老主題教育活動,加大對“敬老文明號”和“敬老愛老助老模范人物”的宣傳報道,發揮孝親敬老典型的示范引導作用。
30.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及地方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普法宣傳教育工作,增強老年人依法保護自身合法權益以及村民依法保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意識。
31.對老年人進行積極老齡觀教育,引導老年人樹立終身發展理念,增強老年人的自尊、自強、自愛意識。
(六)科技助老智慧創新
32.加快互聯網信息建設,促進寬帶網絡進入老年人家庭,支持設置公共電腦室,方便留守老年人與子女視頻聯絡。
33.通過農村老年教育學習點等平臺,幫助老年人學習電腦、智能手機等智能產品和智能技術使用,縮小老年人群與青年人群之間的“數字鴻溝”。
34.鼓勵農村“互聯網+養老”發展,提升農村養老服務信息化水平,促進養老服務資源供需對接。
35.加快農村智能廣播網(“村村響”廣播)建設,安裝規范,分布合理,每天固定時間安排播出,能實現應急插播。
(七)管理保障到位有力
36.社區工作者中有專人負責老齡工作。
37.逐步增加農村社區為老服務設施的財力投入,扶持農村社區各類為老服務設施的建設和正常運營。
38.建立農村老年友好型社區建設長效機制,統籌安排農村老年友好型社區建設工作。
附件1-2
全國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區申請表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