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政協開展專題民主監督助推小區地下車庫電動汽車充電樁建設以及應用
根據區政協常委會2022年度工作要點,結合陳銳源等委員提出的《關于加快推進小區地下車庫電動汽車充電樁建設以及應用的建議提案》(2028號),6月20日,區政協城建資源環境委組織區政協工商聯組部分委員就加快推進小區地下車庫電動汽車充電樁建設以及應用開展專題民主監督活動。區政協副主席葉念軍,區政協工商聯組委員,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科技工業商務信息化局、廣州花都供電局、區消防大隊等主會辦單位參加活動。
委員們實地察看了云峰花園、合和新城,聽取物業負責人對小區地下車庫電動汽車充電樁建設情況介紹。在座談會上,提案主會辦單位就加快推進小區地下車庫電動汽車充電樁建設以及應用的情況分別進行了詳細匯報,區政協委員圍繞加快推進小區地下車庫電動汽車充電樁建設,積極協商議政、建言獻策。
一、花都區電動汽車充電樁建設總體情況
?。ㄒ唬┥鐣渤潆娫O施建設情況。我區充電站點覆蓋了花都區內每個街鎮,主要分布在高速服務區、機場、文體場館、旅游景點、公交站場、公共停車場、政府場所等,如:花都區政府、政府南廣場、花都區城西停車場充電站、花都長途汽車北站公交場充電站、廣州北站公交總站、國光工業園、西二環炭步服務區、芙蓉大道廣汽新能源、融創文旅城、花果山體育場、志惠農場、芙蓉度假區項目(溫湖公園)、東風體育館、廣州高新技術學校、北興醫院、炭步明珠廣場、香草世界項目(興毅農業)、第二工人療養院等。截至目前已建成投入運營的充電樁有3021,其中建成投入運營的換電站有三個(分別為北汽和蔚來提供服務),大大滿足了公交車輛及社會車輛的充電需求。
?。ǘ┚用裥^充電設施建設情況。積極探索小區集中式充電模式,廣東世泊智能裝備科技有限公司準備在合和新城小區露天停車位配建13個7千瓦的慢充樁,現在已完成公示;廣東聚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碧桂園映苑洋房3街電房旁建1個快充(80千瓦)和1個慢充(7千瓦);深圳市半島城邦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在自由人花園四期安裝了快充樁2個(40千瓦/個)、10個慢充樁(7千瓦/個);廣州今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在花都富力金港城建63個快充樁(80千瓦/個),目前已完成28個。
二、我區電動汽車充電樁建設存在問題
?。ㄒ唬┬^業主反對,容易造成鄰里糾紛和信訪案件。小區地下車庫停放的汽車有電動汽車和普通汽車,由于新聞媒體報到電動汽車自燃、爆炸等新聞,造成使用普通汽車的部分業主反對電動汽車停放在自家車位旁邊。
(二)人防車位安裝充電設施有困難。根據人防相關規定,人防設施要確保密閉完整性,任何人不得破壞。經了解,小區地下車庫的人防區域一般都預留了線管供業主拉線,但是數量極其有限,根本無法滿足業主需求,導致許多購買了人防車位的業主無法順利安裝充電設施。
?。ㄈ┎糠中^地下車庫存在安全隱患,無法申請安裝。部分小區條件很難滿足《電動汽車分散充電設施工程技術標準》要求,導致安裝充電設施難度大。根據《關于加快居民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通知》(發改能源〔2016〕1611號)的要求,用戶在申請安裝充電樁前,需要準備的材料中包括了“物業出具的同意安裝充電樁的證明材料”,部分小區物業服務企業因擔心在小區地下車庫安裝電動汽車充電樁容易引起火災事故,拒絕出具同意安裝充電樁證明材料。
?。ㄋ模┏潆娷囄辉鋈蓦y。部分車主在居住地沒有固定車位,老舊小區供電容量不足,滿足不了大量充電樁的安裝需求,電網公司增容改造計劃與充電樁建設需求不同步。同時,部分商場充電車位被燃油車輛占用,充電樁不足等問題導致充電困難。
三、政協委員意見建議
(一)加強宣傳引導。一是通過公益廣告、新聞媒體、小區公告欄、業主微信群等多種宣傳平臺宣傳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的有關規定和辦理流程,讓廣大居民和各物業服務企業了解政策要求。鼓勵車企、充電設施建設企業、物業管理行業協會、停車場管理行業協會等進社區舉辦相關的宣傳活動,積極營造有利于建設的輿論環境。二是積極引導小區業主、業主組織和物業服務企業支持充電設施建設。加大力度引導小區業主支持充電設施建設,明確充電設施建設產權人、建設單位、管理服務單位的權利義務以及相應建設使用管理流程。引導小區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對小區業主安裝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的行為和要求,提供必要的協助。明確小區物業服務企業責任,要求各物業服務企業支持和配合小區業主開展充電設施的安裝,并按照服務協議為車位所有人、充電設施安裝單位提供相應的服務。
?。ǘ┘訌娊y一規劃和統籌協調。一是區發展改革、能源部門應加強與住房和城鄉建設等部門的統籌協作,共同推進居住社區充電設施建設與改造,發揮電力公司、業主委員會、物業公司合力,相互協調、主動作為,將小區地下車庫充電樁供配電設施及其施工等基礎設施規劃好、建設好,相關部門要縮短業主報裝流程和工期。對于新建的住宅小區,要保證按照配建停車位的100%建設充電樁或者預留充電條件,且小區變壓器、停車場防火設施、充電樁運營維護單位等配套的設施及服務需要同步到位;對于目前普遍存在的小區車位充電樁用電申報困難的問題,建議政府方面制定明確的指引。對于實行用電抄表到戶的住宅小區,由申請人向所在區域供電企業提出用電報裝申請,實行“一車一位一表”;對于未實行用電抄表到戶的住宅小區,應由物業或者物業委托第三方向所在區域供電企業提出用電報裝申請,設立充電樁用電總表,在申請人向物業服務企業提出充電樁用電需求后,通過該總表供電。二是建立電力、住建或房管部門聯動機制,結合老舊小區改造、城市更新等工作,引導多方聯合開展充電設施建設運營,支持居民區多車一樁、臨近車位共享等合作模式發展。明確物業公司對充電樁安裝的法定義務,對無理由拒絕安裝或對業主安裝需求“附條件”的,要依法依規懲處。要完善充電設施保險制度,降低企業運營和用戶使用風險。三是對于小區電容量不足的問題,建議由電網公司負責組織開展全區住宅小區配電變壓器容量情況摸底工作,通過電網公司的客戶端、營業廳等官方渠道為充電樁企業、物業服務企業及有建樁需求的業主提供所在小區變壓器剩余容量查詢服務,應明確規定在未經電網公司確認的情況下,物業不得以電力容量不足為由拒絕充電樁進小區。當小區變壓器容量不足時,電網公司應提出解決方案;可鼓勵充電樁企業共同參與小區供配電設施增容改造,采用智能負荷管控、智能有序充電等技術手段提升電能利用效率,節約增容改造成本。
(三)加強對充電設施的安全管理。一是明晰充電樁建設安全管理責任。根據“誰所有、誰負責”的原則,由充電樁參建各方簽訂《充電樁安全協議》,按照協議明確各方應付的安全責任;二是充電樁相關的防火墻、滅火系統、報警器、消防救援系統等配套安全設施要同步建設到位,要保證一旦出現安全問題,配套安全設施能夠及時有效的發揮作用;三是消防部門在小區充電樁建設過程中,要加強消防安全技術指導,將充電樁配套消防設施納入日常監管內容;四是要求充電樁所有人為充電樁購買必要的保險,并鼓勵充電樁所有人購買其他的商業保險,來有效規避風險;五是相關職能部門要對充電設施建設項目中涉及的質量監管、安全監管、消防安全、環境保護、城市管理等相關問題依法進行監督,發現違規行為及時進行處理,確保充電設施的安全運作。
區政協副主席葉念軍指出,隨著新能源車不斷增加,解決車輛充電問題,是廣大車主的硬性需求,也是各部門下步工作重點。各職能部門要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加快相關工作的推進;要加強物業區域充電樁安裝建設的統一規劃,多部門協調、多措并舉解決問題;要加大宣傳引導,確保地下車庫充電樁安全高效使用,切實解決當前居民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