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關于《廣州市花都區功能片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3-2020年)調整完善有條件建設區使用方案(廣花路東地塊、新村地塊項目)》的批后公告
為保障花都區重大基礎設施和民生保障項目、重大產業項目建設用地需求的儲備用地,落實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保障和促進土地可持續利用,我區組織編制的《廣州市花都區功能片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3-2020年)調整完善有條件建設區使用方案(廣花路東地塊、新村地塊項目)》于2021年11月23日經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批準同意,現按照相關規定,將方案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批準機關: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二、批準時間:2021年11月23日
三、批準文號: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關于《廣州市花都區功能片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3-2020 年)調整完善有條件建設區使用方案(廣花路東地塊、新村地塊項目)》的批復(20216497)
四、公告內容:
(一)有條件建設區使用的原因
根據《廣州市花都區功能片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3-2020年)調整完善方案》(以下簡稱《花都區調整完善方案》),本次廣花路東地塊、新村地塊項目總面積為4.2640公頃,項目范圍包括耕地3.5605公頃、農村道路0.7035公頃的非城鄉建設用地,該部分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同時,該項目范圍調入地塊位于有條件建設區。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城市品質,推進集約節約用地,優化用地功能布局,亟需進行城鄉建設用地規模邊界局部調整。
(二)有條件建設區使用情況
本次有條件建設區使用方案調入地塊擬選址在花都區新雅街道三向村、新村村,面積為4.2640公頃,擬從有條件建設區調整為允許建設區,有條件建設區使用后,調入地塊調整為城鎮用地,與周圍規劃城鎮用地相連,城鄉建設用地布局更集中;調出地塊擬選址于花都區新雅街道新村村、東莞村,面積為4.2640公頃,擬從允許建設區調整為有條件建設區。現狀土地用途為農用地,實地用途主要為溝渠及荒草地,并未開發建設。
(三)使用有條件建設區總結
本次有條件建設區使用前后,花都區建設用地總規模,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城鎮工礦用地規模,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等各土地利用調控指標均按上級下達控制指標執行,與原規劃保持一致,有條件建設區使用方案合理可行。
特此公告。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