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關于《廣州市花都區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審批表(花都區炭步鎮朗頭村鄉村振興文化項目)》的批后公告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提出的鄉村振興戰略,推動鄉村經濟高質量發展,發展鄉村文化旅游產業,提升朗頭村的文旅服務品質,打造花都區鄉村文旅標桿項目,我局組織編制的《廣州市花都區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審批表(花都區炭步鎮朗頭村鄉村振興文化項目)》已經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批準同意,現按照相關規定,將方案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批準機關: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二、批準時間:2022年2月18日
三、批準文號: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關于《廣州市花都區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審批表(花都區炭步鎮朗頭村鄉村振興文化項目)》的批復(2022863)
四、公告內容:
(一)使用預留規模的原因
花都區炭步鎮朗頭村鄉村振興文化項目總用地面積為0.7876公頃。經核查《廣州市花都區功能片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3-2020年)調整完善方案》(以下簡稱《花都區調整完善方案》),項目選址區域涉及規劃農村道路0.0165公頃、坑塘水面0.7711公頃等非城鄉建設用地共0.7876公頃,不符合花都區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需使用預留規模落實該項目所需的城鄉建設用地規模。
(二)預留規模使用的情況
花都區炭步鎮朗頭村鄉村振興文化項目地塊擬使用預留規模0.7876公頃,共涉及1個地塊,位于花都區炭步鎮朗頭村。根據花都區2018年土地利用現狀變更調查數據,落實地塊土地利用現狀為農用地0.7872公頃(不涉及耕地),建設用地0.0004公頃(全部為村莊),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
(三)使用預留規模總結
預留規模落實方案不突破上級規劃確定的花都區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且符合相關規劃,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落實后,花都區的建設用地總規模、城鄉建設用地規模、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城鎮工礦用地等土地利用主要調控指標均按上級下達控制指標執行,與原規劃保持一致,本方案編制過程中充分征求相關部門及街道意見,方案合理可行。
特此公告。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