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征地補償安置公告補充公告 穗花征補充〔2025〕35號
穗花征補充〔2025〕35號
(本公告為第2次公告)
2024年10月17日,我區發布了《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征地補償安置公告》(穗花府征前公〔2024〕58號)(以下簡稱原《公告》)。
根據《土地勘測定界技術報告書》(用地方案號:2024KJ01140359),廣州市花都區新街村、大陵村城中村改造項目地塊一(低效用地)涉及征收廣州市花都區新華街新街村鐘村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土地,面積共1.7762公頃。現對原《公告》調整如下:
一、原《公告》中的第三條調整為“三、土地現狀。根據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擬征收土地現狀為:擬征收廣州市花都區新華街新街村鐘村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1.7762公頃(26.6430畝)。均為建設用地,不涉及農用地和未利用地。”
二、原《公告》中的第四條第二、三點調整為“(二)農村村民住宅、青苗及其他地上附著物補償。農村村民住宅、青苗及其他地上附著物補償按照《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廣州市花都區“依法征收、凈地出讓”城中村改造項目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的通知》(花府辦〔2025〕6號)的規定執行。”
三、原《公告》中的第六條第二點調整為“(二)留用地安置。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見》(粵府辦〔2016〕30號)的規定,參照《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留用地管理的意見》(穗府辦規〔2018〕17號)相關規定,已辦理規劃用地手續的留用地再次被政府征收的,按原抵扣留用地指標面積等量返還留用地指標,剩余部分按實際征地面積的10%,按照置換物業方式安排留用地。”
四、原《公告》中的第六條第三點調整為“(三)社會保障。該項目征收新華街新街村土地面積共26.6430畝,征地雙方已于2025年2月完成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簽訂。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政策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21〕22號)規定,核定該項目按2.14萬元/畝的標準一次性計提征地社保費共57.02萬元,預存入區“收繳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過渡戶”,專款用于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詳見附件2)。”
五、原《公告》附件1《關于廣州市花都區2024年度第六十三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廣州市花都區新街村、大陵村城中村改造項目地塊一〔低效用地〕)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進行調整,詳見附件1。
六、原《公告》附件2《關于廣州市花都區2024年度第六十三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廣州市花都區新街村、大陵村城中村改造項目地塊一〔低效用地〕)項目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方案》進行調整,詳見附件2。
七、原《補充公告》附件3《征地補償安置公告補充公告附圖》進行調整,詳見附件3。
八、原《公告》其他內容保持不變。
九、補充公告時間: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2月4日。
特此公告。
附件:1.關于廣州市花都區2024年度第六十三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廣州市花都區新街村、大陵村城中村改造項目地塊一〔低效用地〕)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2.關于廣州市花都區2024年度第六十三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廣州市花都區新街村、大陵村城中村改造項目地塊一〔低效用地〕)項目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方案
3.征地補償安置公告補充公告附圖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0日
(新華街聯系人:杜德烽,聯系電話:020-86825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