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征地補償安置公告 穗花府征前公〔2025〕5號
穗花府征前公〔2025〕5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的規定,我區政府組織編制了《關于廣州市花都區2024年度第八十五批次城鎮建設用地(新雅街廣塘村經濟發展留用地)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附件1),現將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
擬征收土地位于新雅街廣塘村白蟮塘經濟合作社范圍內,具體位置詳見附圖(附件3)。
實際征收土地范圍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二、征收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為,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用地。
三、土地現狀
根據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擬征收土地現狀為:
擬征收廣州市花都區新雅街廣塘村白蟮塘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3.1040公頃(46.56畝)。其中,建設用地3.1040公頃(46.56畝),不涉及農用地和未利用地。
四、補償方式和標準
(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
根據《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廣州市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成果的批復》(粵自然資函〔2024〕103號)的規定,土地補償標準為120?萬元/公頃,安置補助標準為120?萬元/公頃。被征地村集體經濟組織已于2025年1月26日召開村民戶代表會議,經表決同意不再由政府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
(二)農村村民住宅補償
本次征地不涉及農村村民住宅補償。
(三)青苗及其他地上附著物補償
本次征地不涉及青苗及其他地上附著物補償。
五、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
(一)貨幣安置。被征地村集體經濟組織已于2025年1月26日召開村民戶代表會議,經表決同意不再由政府支付補償。
(二)留用地安置。被征地村集體經濟組織已于2025年1月26日召開村民戶代表會議,經表決同意不再安排留用地,也不折算貨幣補償。
(三)社會保障。該項目征收新雅街廣塘村白蟮塘經濟合作社土地面積共46.56畝,全部屬于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留用地,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政策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21〕22號)第二點規定不計提征地社保費。被征地村集體經濟組織已于2025年1月26日召開村民戶代表會議,經表決同意不再繳納和計提社保費,不再辦理社保審核手續(詳見附件2)。
六、其他事項
(一)公告時間: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4月6日(不少于30日)。
(二)補償登記期限和方式。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應當在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4月6日內,持集體土地所有權證、集體土地使用權證、集體土地承包合同及身份證等證明材料至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新雅街道辦事處(聯系人:利工;電話:020-86838716)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請相互轉告。未按期辦理補償登記的,其補償內容以經確認或者公示的土地現狀調查結果為準。
(三)異議反饋渠道。對本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異議的,請于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4月6日內持土地權屬證明材料等向我區新雅街道辦事處提交書面意見。異議提交地址為:廣州市花都區新雅街雅源中路18號(聯系人:利工;電話:020-86838716;郵編:510806)。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書面意見的,視為無異議。我區將在收取意見后,對符合《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規定條件的,依法依規組織聽證。
特此公告。
附件:1. 關于廣州市花都區2024年度第八十五批次城鎮建設用地(新雅街廣塘村經濟發展留用地)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2. 關于廣州市花都區2024年度第八十五批次城鎮建設用地(新雅街廣塘村經濟發展留用地項目)項目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方案
3.征地補償安置公告附圖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