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決定書編號 | 被處罰單位(人) | 違反法律條文 | 違法事實 | 處罰依據 | 處罰內容 | 罰款金額 | 處罰決定日期 |
1 | 2021年0029 | 廣州奧美特實業有限公司 |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十五條第一項 | 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超過國家職業衛生標準 |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條第一項 | 警告 | / | 2021-4-16 |
2 | 2021年0026 | 廣州昊銀凱萊酒店有限公司 | 違反《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九條第一款 | 未按照規定對公共場所的空氣、微小氣候、水質、采光、照明、噪聲、顧客用品用具等進行衛生檢測 | 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處罰 | 警告 | / | 2021-4-16 |
3 | 2021年0028 | 廣州金海悅灣沐足保健按摩有限公司 | 違反《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九條第一款 | 未按照規定對公共場所的空氣、微小氣候、水質、采光、照明、噪聲、顧客用品用具等進行衛生檢測 | 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處罰 | 警告 | / | 2021-4-19 |
4 | 2021年0030 | 廣州花都區金瀾灣休閑娛樂所 | 違反《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九條第一款 | 未按照規定對公共場所的空氣、微小氣候、水質、采光、照明、噪聲、顧客用品用具等進行衛生檢測 | 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處罰 | 警告 | / | 2021-4-20 |
5 | 2021年0031 | 廣州市云頂沐足服務有限公司 | 違反《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九條第一款 | 未按照規定對公共場所的空氣、微小氣候、水質、采光、照明、噪聲、顧客用品用具等進行衛生檢測 | 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處罰 | 警告 | / | 2021-4-20 |
6 | 2021年0032 | 廣州市楓情灣沐足保健有限公司 | 違反《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九條第一款 | 未按照規定對公共場所的空氣、微小氣候、水質、采光、照明、噪聲、顧客用品用具等進行衛生檢測 | 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處罰 | 警告 | / | 2021-4-20 |
7 | 2021年0033 | 廣州三點一影城有限公司 | 違反《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九條第一款 | 未按照規定對公共場所的空氣、微小氣候、水質、采光、照明、噪聲、顧客用品用具等進行衛生檢測 | 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處罰 | 警告 | / | 2021-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