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發展和改革局關于調整兒童公園周邊道路工程(平石路、瑞蓮路)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復函
投資項目統一代碼:2018-440114-48-01-800337
廣州市花都區發展和改革局關于調整兒童公園周邊道路工程(平石路、瑞蓮路)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復函
穗花發改投批〔2024〕8號
廣州市花都區交通運輸局:
《花都區交通運輸局關于申請調整兒童公園周邊道路工程(平石路、瑞蓮路)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函》及有關資料收悉。經研究,函復如下:
一、根據《關于兒童公園周邊道路工程( 平石路、 瑞蓮路)建設方案聯審決策會議紀要 》,原則同意調整兒童公園周邊道路工程(平石路、瑞蓮路)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建設規模和建設內容:本工程建設規模和內容仍按花發改基〔2018〕1號文執行。
三、調整后的投資估算及資金來源。本項目投資估算總金額為38211.03萬元,其中工程費用為18920.07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18212.95萬元(含征地拆遷費15572.73萬元),預備費1078.01萬元。資金來源為區財政資金安排解決,按規定申請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
四、建設管理模式。項目由廣州市花都區交通運輸局負責建設管理。
五、建設工期。項目施工計劃工期為24個月。
六、招標事項。本項目的勘察設計、建安工程、監理等招標方式仍按花發改基〔2018〕1號文要求執行,即勘察設計、建安工程、監理均須全部委托進行公開招標。
七、本審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內完成下一階段審批工作的,本審批文件持續有效;有效期屆滿時未完成下一階段審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滿前3個月內向我局申請延期,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本審批文件自動失效。
廣州市花都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