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州市公安局花都區分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一、總體情況
2021年,廣州市公安局花都區分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認真落實區委、區政府關于政務公開工作的決策部署,準確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區政府印發的《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不斷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積極應群眾關切,加強政策解讀,深入推進決策和執行公開,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斷完善工作機制,以公開促落實、促規范、促服務,以更高質量公開助力平安花都建設。
(一)健全信息公開制度,強化信息公開實效。
我分局認真學習有關信息公開的文件和會議精神,建立保障政務公開的長效機制,研究部署信息公開相關工作。根據區政府統一要求,明確了政府信息公開的范圍,有序推動信息公開工作的制度化和規范化。我分局認真做好相關政策解讀,增進公眾對相關法規、規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主要條款和內容的理解,提升決策知曉度,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對公眾關心的事項,多渠道進行政策解讀。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我分局2021年度在花都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83條,其中:組織機構類信息2條;部門文件類信息6條;動態類信息40條;行政執法類信息5條;財政預決算信息1條;交通違法公告16條;重點領域信息公開1條;情況說明2條;政府信息工作報告1條;政策解讀1條;在線訪談1條;試點領域基層政務公開1條;其他信息6條。通過信用廣州網站公開行政處罰決定信息20條和行政許可信息28條,2021年本分局作出行政處罰725447宗、行政許可137816宗、行政強制54641宗。同時,通過微博微信發布信息889條,通過新聞媒體發布信息895條。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我分局2021年度共受理信息公開申請13件,其中當面申請3宗,占23.1%;網上申請10宗,占76.9%;信函申請0宗,占0%,傳真申請0宗,占0%。從申請主體來看,其中自然人12宗,占92.3%,法人1宗,占7.7%。從申請的信息內容來看,大約15.4%屬交通類信息,15.4%屬消防類信息,15.4%屬戶政類信息,53.8%其他類信息。11宗申請均依法答復辦結,2宗未辦結,“予以公開”5宗,占38.5%;“不屬于本機關公開”2件,占15.4%;“不予公開”4件,占30.8%。
(四)因信息公開引起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我分局2021年度辦理信息公開行政復議2宗(均維持),行政訴訟1宗(勝訴)。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1年,我分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部分不足,主要體現為工作銜接環節薄弱、政策解讀不夠深入、主動公開力度有待增強等問題。下一步,分局將在現有工作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采取改進措施,全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完善制度,壓實責任。
在落實政務公開工作過程中,我分局將進一步完善政務公開工作制度與責任制,壓實各警種、各部門在政務公開工作中的職責,加強工作環節銜接,推進閉環管理,確保高質量完成好各項工作任務。
(二)提升水平,深化解讀。
我分局將根據區政府關于政策解讀工作指引,落實政策解讀工作責任主體,履行好“第一解讀人”職責,從政策制定、主要措施、重大突破創新、具體落實主體和方式方法等方面,多角度、全方位、及時有效宣傳解釋政策,擴大政策影響。
(三)積極公開,增強力度。
按照“應公開盡公開”的原則,我分局將加大主動公開力度,緊緊圍繞公安工作與人民群眾最關切的問題,利用區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等權威渠道和平臺及時高效公開,使群眾及時了解相關情況,獲取有效信息,并接受群眾監督。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年度無收取信息處理費。本年度報告的統計期限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編制,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以及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廣州市公安局花都區分局聯系,辦公地址:廣州市花都區新華路24號,聯系電話:020-83166126(工作日9:00-12:00、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