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男精品网站在线观看,亚洲国产成人aⅴ毛片大全,国产在线不卡精品网站,性色高清无码,夜夜高潮天天爽欧美,91超碰在线观看免费,羞羞麻豆国产精品1区2区3区,思思久久96热在精品国产10
          headerBg
          您現在的位置: 首頁 > 信息公開 > 行政復議

          行政復議決定書花都府行復〔2022〕278號

          發布日期:2022-10-11 16:07    文章來源:花都區司法局     【 字體:   】  訪問量: -

            申請人:馮某某。

            被申請人:廣州市公安局花都區分局。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向本府申請行政復議,本府依法予以受理,現已審查終結。

            申請人請求:

            撤銷被申請人于2022年6月14日作出的穗公花行罰決字〔2022〕312106號《行政處罰決定書》。

            申請人稱:

            本人是一名網絡露臉主播,多年來一直在網絡上呼吁關愛身邊的流浪貓狗,拒絕網絡捐款,反詐的主題討論。李某某從2021年7月12日20點41分在(誰改群名死全家76人)微信群里散布我的個人公民身份信息。她拉攏一伙人在微信群里造謠、詆毀、辱罵我,甚至惡搞我的視頻和相片。2022年3月份又在別的群(揭發職業騙子軍某、張某京40人)(可以不愛,但請別傷害488人)微信群,繼續散布我的個人公民身份信息和拉攏一伙人在微信群里造謠、詆毀、辱罵我。我于2022年3月26日報警,報警內容是我個人公民身份信息被泄露,在我拿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的內容為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于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并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和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了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10種情形,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的“情節嚴重”的要求下給予報警回執(回執編號: 440XXX006) , 2022年3月26日至2022年4月30日之間前后我去了4次花都區分局獅嶺派出所多次催促后,于2022年4月30日派出所才給予受理回執。受案內容是:馮某某被侵犯他人人身權利一案已受理,受案字[2022]310577號。所有能提供的證據都給了花都區獅法政路9號獅嶺派出所林某某警官,還提供了李某某的微信號相片還有大致定位,卻遲遲沒有結果。2022年5月29日我們在同一個微信群(詐捐門辯論群329人),她又當著我的面辱罵我甚至發布我的個人公民身份信息,在2022年6月9日對方在多次辱罵我后,對方罵我的次數保守數千條,對方語言太惡毒包含我過世的父親都拿出來罵,我被逼無奈才回嘴。同時對方挑釁我見面,威脅我和我的家人,我要到了對方的電話號碼后立馬去了花都區獅法政路9號獅嶺派出所給到林某某警官,在此李某某威脅我要去我身份證的老家找我麻煩,我也告知了花都區獅法政路9號獅嶺派出所的林某某警官,包括證據也給到了花都區獅法政路9號獅嶺派出所林某某警官。花都區獅法政路9號獅嶺派出所林某某警官于2022年6月10日19點1分微信告知已經電話傳喚對方2022年6月13日到花都區獅法政路9號獅嶺派出所。我在2022年6月12日晚上18點左右的時候我去花都區獅法政路9號獅嶺派出所提交證據的時候我的要求是拒絕與對方見面,與此同時晚上19點09分我把我的要求文件拍照發給了林某某警官,內容是:

            1.拒絕見面,拒絕調解,依法追究;

            2.找出獲取身份信息途徑,并追究泄露者法律責任;

            3.以實名公開的方式在微信群和抖音平臺以視頻形式賠禮道歉,并精神損害賠償;

            4.對日后因為個人信息泄露,而導致對我人身和財產造成的后續傷害及損失和實際影響,本人保留后續繼續追責的權利。

            因為他是我的辦案警員,我怕他忘了,特意提醒。

            2022年6月13日當天晚上9點左右花都區獅法政路9號獅嶺派出所林某某警官也打電話讓我去花都區獅法政路9號獅嶺派出所協助調查。我于2022年6月13號22點15分到達花都區獅法政路9號獅嶺派出所。在里面經過審問關押了22個小時后才出來。在審問完后,給了一份文件讓我簽字,我看了文件我沒有簽字,因為我是報警人,為何要處罰我5日,我不接受,當時讓我簽字的警官還說我可以不簽,那時候是2022年6月14日凌晨1多點,就這樣被關押在一個關押嫌疑人的地方直到第二天上午9點多左右才允許幫我跟外界聯系,到了晚點19點多的時候又一次讓我簽字,我被他們網爆了長達一年多,加上莫名其妙的說協助調查變成了關押了20 個小時左右,精神有一些抑郁,加之問詢時間太久導致我精神狀態恍惚不是很好,而且給我看到的是對方的處罰書,還告訴我簽完字這個就可以走了。我就稀里糊涂的簽字,這個有監控,可以調查。因為審問我的警官說過全程監控。我本人現在可以肯定花都區獅法政路9號獅嶺派出所警官在誘導我簽字。因為在我第二次拒簽的時候,他們說可以拒簽,為何第二次先給我看對方的處罰書后讓我簽字?他們應該告知我這個是什么文件看清楚后在簽字。可他們沒有提醒我甚至沒有問我有沒有看清楚是什么文件,而是告訴我簽完這個就可以走了。

            現在我對廣州市公安局花都區分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不服,他們沒有按照我報警的要求去辦案,也沒有處罰對方應該承擔的處罰,我的報警內容是我個人公民身份信息被泄露,根據刑法第253條規定,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的犯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僅限于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并且我要求追究其獲取身份信息來源,對日后因為個人信息泄露,而導致對我人身和財產造成的后續傷害及損失和實際影響,本人保留后續繼續追責的權利。林警官在給予我們廣州市公安局花都區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的時候我報警的一個也沒有處罰,卻給予我處罰5日,我是受害者,我被人泄露個人公民身份信息還被辱罵,2022年3月26號報警,于2022年4月30號立案,期間我給了那么多證據警方一直沒有破案找到人,2022年6月9日我才忍無可忍的情況下回嘴了幾句,因為對方太惡毒辱罵詛咒我的家人。我屬于正當防衛都要受處罰?為何不根據情節嚴重處罰?李某某罵我千條都無視嗎?甚至還誣陷造謠我,散布惡意剪輯的色情音頻這些證據都給了花都區獅法政路9號獅嶺派出所林警官,花都區獅法政路9號獅嶺派出所林某某警官卻忽視這個問題。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8條的規定,利用計算機信息網絡、電話以及其他通訊工具傳播淫穢信息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3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這些處罰都沒有,那我提供那么多的證據是為了什么?我尋求警方和法律保護,可到最后結果我被拘留5日,天理可在。

            本人遵紀守法,愛祖國、誠實守信,從未做過違法之事。有事找警察,為何會如此結果?此次廣州市公安局花都區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也給我帶來了很大的影響和傷害,我還沒有結婚,將來我的工作我的家庭我的孩子受我影響怎么辦?我是報案人,而我沒有受到法律的保護卻給我的人生來了一個污點。

            在此期間,2022年6月23日,李某某處罰拘留日還未結束的時候又一次在群里辱罵我,人身攻擊,由于她泄露我的身份信息,群里其他人還在威脅我,要去我老家,還有一個人在散布我的個人公民身份信息。我不知道他們發了多少個群,有多少人知道我的身份信息,我整天在恐慌的時間里度過。這就是李某某散布我的個人公民信息后的結果,同時也是林某某警官沒有處罰的結果。這整整一個多月我的精神狀態比以前還差睡不著,很怕出門,甚至也怕樓下吵鬧,怕是不是李某某派人過來了。

            以上供述皆為事實,我愿負法律責任。

            被申請人答復稱:

            一、被申請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2022年6月13日,被申請人獅嶺派出所(下稱獅嶺所)接第三人李某某報警稱分別于2021年2月在微信群“揭發職業騙子軍京團伙”被申請人馮某某發送信息侮辱,于2022年6月在微信群“詐捐門辯論群”“馮家村村委會”被申請人馮某某發送侮辱信息,干擾正常生活。獅嶺所民警依法傳喚申請人到所接受調查。經調查,申請人于2018年開通抖音號,并通過抖音號召要理性捐款救助流浪貓狗。后申請人建立多個微信群發出上述號召。微信群多名成員在群里指出申請人并未拒絕網絡捐款,且有實施騙取他人錢財行為,便開始指責進而升級為辱罵。其中一名備注“霞”的成員有上傳申請人身份證照片和在多個微信群辱罵申請人的行為。在被辱罵后,申請人也在微信群里辱罵群成員“霞”,并索要其真實姓名、地址和電話號碼,干擾其正常生活。后經核實,群成員“霞”為第三人。申請人如實供述自己有多次發送侮辱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違法事實,并有被侵害人陳述、書證予以證實。被申請人認定申請人構成多次發送侮辱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違法行為,于2022年6月14日對其作出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決定,于當日將該處罰決定書送達申請人。

            以上事實有違法嫌疑人的陳述與申辯、被侵害人陳述、書證為證。

            二、被申請人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處罰適當

            被申請人認定申請人實施了多次發送侮辱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五)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之規定,被申請人在依法履行處罰前告知后,對申請人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決定,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處罰適當。

            關于申請人的復議理由,被申請人回應如下:

           ?。ㄒ唬┥暾埲苏J為第三人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

            2022年3月26日,申請人向獅嶺所報稱第三人將申請人的身份證照片上傳至微信群,侵犯個人信息。獅嶺所受案后調查發現,第三人為散布申請人隱私,將申請人身份證照片上傳至微信群,其行為構成侵犯他人隱私,被申請人已對第三人的侵犯他人隱私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穗公花行罰決字[2022]312105號行政處罰決定。

            被申請人民警經核實,第三人實施侵犯他人隱私的違法行為未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案件立案的標準。因此,被申請人對其給予行政處罰并無不當。

           ?。ǘ┥暾埲苏J為自己的辱罵行為系正當防衛。

            參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印發《關于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法發[2020]31號〕中指出,正當防衛的前提是存在不法侵害。不法侵害既包括侵犯生命、健康權利的行為,也包括侵犯人身自由、公私財產等權利的行為;既包括犯罪行為,也包括違法行為。被申請人認為申請人在微信群與他人相互辱罵,該情形并不符合正當防衛前提,因此,申請人在被他人辱罵后,再辱罵他人的行為不屬于正當防衛。

            綜上,申請人的復議理由并不成立。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作出的穗公花行罰決字[2022]312106號行政處罰決定,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處罰適當。請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維持被申請人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

            本府查明:

            2022年6月13日14時許,報案人李某某報案稱其本人被馮某某侮辱辱罵,因當日李某某同時涉嫌侮辱馮某某被依法傳喚,被申請人民警遂依法傳喚申請人馮某某到被申請人獅嶺派出所接受詢問調查。經調查核實,結合雙方陳述內容,申請人馮某某是一名抖音主播,抖音號“MyelinXXX4”,微信名“馬某琳”,第三人李某某(微信號:ASDXXXX97,微信名“霞”)自2021年2月得知申請人是一名抖音主播,認為其在網絡上以幫助流浪貓狗為名,欺騙其抖音粉絲獲取錢財,曾多次在“詐捐門辯論群”、“揭發職業騙子軍京團伙”、“馮家村村委會”等微信群上與申請人相互爭吵,并發送“*子”、“*貨”、“臭**”等含有侮辱性用語的信息辱罵申請人馮某某,后申請人也在上述微信群內發送了“寡婦”、“*貨”、“廢*”等含有貶損他人人格用語的信息與第三人互罵。同時第三人在未經申請人的同意下將申請人的身份證圖片發送至上述微信群,后申請人于2022年3月26日向被申請人獅嶺派出所報案其本人被第三人辱罵和侵犯隱私。

            被申請人經調查后認定申請人實施了多次在微信群發送侮辱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違法行為,于2022年6月14日作出穗公花行罰決字〔2022〕312106號《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給予馮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處罰。申請人對該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向本府申請行政復議。

            經查,根據雙方陳述內容以及雙方提供的微信群聊天記錄截圖,申請人對其曾在上述微信群與第三人等人爭吵和相互辱罵的事實供認不諱。

            另查,被申請人認定第三人李某某實施了多次在微信群發送侮辱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以及在微信群發送他人身份證信息,侵犯他人隱私的違法行為,于2022年6月14日作出穗公花行罰決字〔2022〕312104、312105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分別給予李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處罰。

            以上事實有受案登記表、訊問筆錄、詢問筆錄、聊天記錄截圖、辨認筆錄、行政處罰告知筆錄、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回證等相關證據為證。

            本府認為:

            綜合在案證據,可以認定申請人實施了多次在微信群發送侮辱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五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之規定,被申請人作出的涉案行政處罰決定,并無不當。

            關于申請人提出其回罵第三人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的主張,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币约敖Y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印發《關于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的指導意見,申請人與第三人多次在微信群中相互爭吵繼而相互辱罵的行為不屬于正當防衛。申請人請求撤銷上述處罰決定,理據不足,本府不予支持。

            被申請人在案件查辦過程中,履行了調查取證、行政處罰事前告知、陳述、申辯權利告知、作出處罰決定等程序,符合法律規定。

            本府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維持被申請人于2022年6月14日作出的穗公花行罰決字〔2022〕312106號《行政處罰決定書》。

            申請人如不服本決定,可自收到本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有管轄權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本件與原件核對無異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相關附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