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復議決定書花都府行復〔2022〕300號
被申請人: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人民政府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于2022年8月23日作出的東綜執責字[2022]第30153號《責令改正通知書》,向本府申請行政復議,本府依法予以受理,現已審查終結。
申請人請求:
撤銷被申請人于2022年8月23日作出的東綜執責字[2022]第30153號《責令改正通知書》。
申請人稱:
1.關于“城管口頭告知房屋占了耕地 0.11 畝,務必拆除”的事宜。08月30日下午,我們咨詢過行政復議辦律師,律師告知一切以“責令整改通知書”內容為準,那么我們就城管口頭告知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提出質疑,我們反對任何存在非秉公執法的行為。
2.關于“土地性質實際為果園地/林地/荒地”的情況。
我們在“花東鎮某某村xx路”生活了三四十年,xx路兩側一直都是荔枝樹,土地是上上輩的太公留下來的,最近的這六七年,包括今年,村民們都陸續來到xx路周圍建房,如果這片區是耕地,我們絕對不會有這么多村民冒著違法蓋房。懇請相關部門嚴查,還村民一個公平公正的家園。
3.關于“城管持續多天直接上門口頭傳達強制拆除房屋整體”的通知。08 月30 日下午,我們咨詢過行政復議辦律師,律師告知城管不能沒有正式紙質的催告函,也沒有正式紙質的法院文件的情況下,沒有權利直接上門強制拆除。我們就城管同樣口頭傳達具有威逼性質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提出質疑。因為城管在08月23、26、27、28、29日上門告知威逼性的內容,已導致我家父母終日茶飯不思,愁眉苦臉,我懇諸幫忙查明事實,以防止惡性事件發生。
4.關于“房屋未取得規劃報建手續”的事宜。房屋建設之前,我們有到村委申請手續,但是村交告知文件批不下來,整個某某村也沒有批下來的案例。但考慮到家庭條件以及基本需求,給我們做了“一戶一宅”等相關文件,便可開展拆舊建新的房屋工作。同時,我們對本村,特別是xx路兩側片區的所有未取得規劃報建手續的房屋提出質疑,懇請查明事實。
5.關于“某某村片區無門牌號和非拆舊建新房屋”的現象。我們家庭一直都是老老實實做人的,我們沒有強大的背景,沒有強大的資金,所以我們沒有任何的理由冒著違法拆除的風險投入多年存下來的資金去挑戰執法。懇請查明事實,杜絕權力背景游走,群眾苦不堪言。
6.附上所述片區的圖片以及視頻。
被申請人答復稱:
一、被申請人作出涉案《責令改正通知書》具備相應的職權。
《廣州市違法建設查處條例》第四條第二款規定:“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和鎮人民政府分別負責查處街道、鎮轄區范圍內違反鄉村建設規劃管理的違法建設。”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鎮街綜合行政執法的公告》(穗府〔2021〕9號)的附件《廣州市調整由鎮街實施的綜合行政執法職權事項目錄》第434項:“對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未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行政處罰調整由各鎮街實施”。
根據上述規定,被申請人依法具有對其轄區范圍內違反鄉村建設規劃管理的違法建設的查處職權。
二、被申請人作出涉案《責令改正通知書》認定事實清楚、證據充分、適用法律正確。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一條:“在鄉、村莊規劃區內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由鄉、鎮人民政府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在鄉、村莊規劃區內使用原有宅基地進行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的規劃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在鄉、村莊規劃區內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建設,不得占用農用地;確需占用農用地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后,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在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后,方可辦理用地審批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五條:“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2022年8月23日,被申請人到花東鎮某某村進行例行巡查時,發現位于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某某村xx路2號存在違法建設的情況,于是被申請人工作人員進行現場詳細調查,制作《現場檢查筆錄》,并約談申請人到村委進行處理,申請人口頭承認其就是該農房的建設主體,該農房是從2021年10月份興建,建設面積約120平方米,被申請人已告知申請人的農房涉及的違法建設問題,并現場制發了涉案《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申請人限期自行拆除地上的構建筑物。2022年9月3日,申請人自行拆除部分違法建設。
綜上,該農房由申請人所建造,未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系屬違法建設。被申請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一條、第六十五條的規定,依法作出涉案《責令改正通知書》,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且適用法律正確。
綜上,被申請人作出涉案《責令改正通知書》認定事實清楚、證據充分、適用法律正確,上述答復意見,請貴府予以采納。
本府查明:
2022年8月23日,被申請人執法人員到花都區花東鎮某某村進行現場檢查,發現位于花東鎮某某村xx路2號存在違法建設,申請人承認違法建設房屋的建設時間約為2021年10月份,建設面積約120平方米,被申請人執法人員現場拍照取證,并向申請人制發東綜執責字[2022]第30153號《責令改正通知書》,稱其在花東鎮某某村xx路2號未取得規劃報建手續建房,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責令其在2022年8月26日前自行拆除上述違法建設。2022年9月3日,申請人自行拆除部分違法建設。申請人對上述《責令改正通知書》不服,向本府提起行政復議。
另查,2021年8月25日,花都區花東鎮某某村村民委員會和花都區花東鎮某某村第八經濟社進行了《花東鎮2013~2018年“兩違”(農房)“一戶一宅”信息核查表》的登記及公示,并出具《證明》,稱高某某(申請人兒子)在某某村xx路2號建設的120平方米的涉案房屋為其本人自籌資金建成并自住,符合“一戶一宅”要求。
以上事實有檢查筆錄、現場檢查照片、責令改正通知書、現場送達及約談照片、涉案農房部分拆除前后照片、《花東鎮2013~2018年“兩違”(農房)“一戶一宅”信息核查表》、《證明》、《公示》及公示照片、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和戶口簿復印件等相關證據為證。
本府認為:
根據《廣州市違法建設查處條例》第四條第二款:“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和鎮人民政府分別負責查處街道、鎮轄區范圍內違反鄉村建設規劃管理的違法建設。”之規定,被申請人對違反鄉村建設規劃管理的行為有權進行查處。
申請人在花東鎮某某村xx路2號未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擅自建設房屋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被申請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五條:“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之規定,向申請人制發涉案《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其限期拆除自行搭建的房屋,合法有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 第六十二條:“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和《廣東省農業農村廳、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規范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粵農農規〔2020〕3號)中“二、依法規范審批管理流程。……(一)宅基地分配原則。農村宅基地分配使用嚴格貫徹“一戶一宅”的法律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面積繼續沿用省規定的面積標準。農村村民應嚴格按照批準面積和建房標準建設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積占用宅基地。……(二)規范村級審核。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農戶,以戶為單位向具有宅基地所有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書面申請。所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收到申請后,提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會議討論并將申請理由、擬用地位置和面積、擬建房層高和面積等情況在本集體經濟組織范圍內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所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將農戶申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會議記錄等材料交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村級組織)審查。……審查通過的,由村級組織簽署意見,報送鄉鎮政府。……(三)規范鄉鎮審批。鄉鎮政府要依托鄉鎮行政服務中心等平臺,建立一個窗口對外受理、多部門內部聯動運行或整合相關資源力量集中辦公的農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聯審聯辦制度。……不涉及農用地轉用的,由鄉鎮政府根據各部門聯審結果,對農村宅基地申請進行審批,出具《農村宅基地批準書》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以及《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實施辦法的通知(2020)》的相關規定,村民“一戶一宅”的審批須經過“村民提出申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查—公示—鎮政府審批”的流程,本案中,申請人兒子高永彬申請“一戶一宅”的審批只有花都區花東鎮某某村村民委員會和花都區花東鎮某某村第八經濟社的審查意見及公示,并沒有鎮政府的審批意見,因此其并未完成“一戶一宅”的審批。即便其完成了“一戶一宅”的審批,也僅確認其具有農村住宅的建房資格,其需要建設房屋的,仍需根據上述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才能實施建設。涉案房屋并未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被申請人對其進行違法建設的查處并無不當。
綜上,申請人請求撤銷涉案《責令改正通知書》,理據不足,本府不予支持。
本府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維持被申請人于2022年8月23日作出的東綜執責字[2022]第30153號《責令改正通知書》。
申請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本件與原件核對無異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