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區衛生健康局關于區第十七屆人大四次會議第5013號代表建議答復的函
花衛函〔2024〕46號
王莉云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向全區托幼園所在園兒童推廣兒童早期發展適宜項目的建議》(第5013號)收悉。針對代表提出:“支持托幼園所積極配合開展兒童早期發展項目”、“組織選拔一批托幼園所作為區級兒童早期發展示范幼兒園”等建議,區政府高度重視,積極組織區衛健局、區教育局等單位認真研究辦理,經綜合區教育局意見,現答復如下:
一、支持托幼園所積極配合開展兒童早期發展項目
我局計劃將全區各托幼園所在園兒童早期發展適宜項目開展情況,納入到園所日常衛生保健管理督導內容和衛生保健評價內容,在0—3歲嬰幼兒早期發展的基礎上,將該概念延伸到3—6歲學齡前兒童,大力推廣綜合兒童發展適宜項目。督促各園所認真落實推廣早期發展適宜項目。該措施對促進在園兒童健康水平有積極意義。
二、遴選一批托幼園所作為區級兒童早期發展示范園所
2024年,全區已在區教育部門注冊的托幼機構共214間,各園所按經營地址分屬各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日常衛生保健管理,在每家基層醫療機構管轄的幼兒園中,按一定比例選拔一批衛生保健工作開展情況良好的托幼園所,由區婦幼保健院嚴格按照衛生保健評價標準強化日常管理的同時,直接負責其衛生保健日常督導,并按要求組織開展新生入學健康體檢和在園兒童年度健康檢查,及時掌握園所衛生保健工作開展情況和兒童健康水平,根據各園所特色大力推廣兒童早期發展適宜項目。并將入選園所作為區級兒童早期發展示范幼兒園,以點帶面,全面推動我區兒童早期發展項目的落實,同時也減輕了各基層醫療機構工作壓力,對提高全區學齡前兒童健康健康水平有重大意義。
以上內容主動公開。
感謝您對我區醫療衛生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廣州市花都區衛生健康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