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農業農村局關于區第十七屆人大四次會議第4004號代表建議答復的函
花農函〔2024〕51號
何美杰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解決土地流轉問題、助推我區農業發展的建議》(第4004號)收悉。我區政府高度重視,積極組織區農業農村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等單位進行認真研究辦理,并與您于6月19日、9月3日分別進行了電話溝通與座談交流,經綜合各會辦單位意見,現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一、基本情況
近年來,我區緊扣“百千萬工程”,聚焦“三農”高質量發展,深入推進農村綜合改革,圍繞建設臨空農業融合發展示范區和粵港澳大灣區鄉村振興引領地,著力創新農村土地流轉機制,推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全力打造具有花都特色的“產業發展、企業提升、集體得益、農民增收、多方共贏”農業新格局。
截至目前,全區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面積為20.5萬畝,流轉
率78.18%,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走在全市前列。全區先后引進了中植智慧農業、省鰻魚協會、紅盒子莊園等多個200畝以上連片規模流轉項目,種植面積萬畝級別企業2家、千畝級別企業20余家、百畝級別企業超100家,形成具有一定規模和影響力的現代農業產業集群,規范有序高效的土地流轉服務體系為推進我區農業農村高質量發展注入了新動能。
二、工作開展情況
(一)強化宣傳培訓,營造土地流轉良好氛圍。我區高度重視土地流轉普法工作,采取“線下+線上”有機融合的模式,引導基層干部群眾依法有序流轉土地。一是區農業農村、自然資源等部門結合日常工作,深入農村推進普法宣傳教育,持續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土地流轉相關法律法規。二是依托“花都區農村集體資產管理交易平臺”“廣州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管理服務平臺”“國家土地流轉臺賬信息平臺”等多平臺開展土地流轉政策及業務宣傳指導,提供政策解讀、業務交流、信息發布、監督管理等功能,服務全區農村集體和市場主體,充分調動干部群眾開展土地流轉的積極性,引導鎮街工作人員掌握土地流轉相關政策理論,進一步提高農民對土地流轉的正確認識。三是充分保障農戶利益,土地流轉始終遵循平等協商、依法、自愿、有償原則,流轉雙方應簽訂規范有效的流轉合同,保障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流轉土地經營權。在制定政策和措施時,做到依法合規、統籌規劃、規范有序,守住不損害農村集體及農戶利益的底線。今年以來,共對各鎮街、村社相關工作人員開展集中培訓18場1528人次。
(二)加大土地流轉信息公開力度,確保公開及時、透明。我區積極搭建土地經營權流轉溝通橋梁,暢通信息溝通渠道,推動土地流轉管理服務優質高效。一是大力推動農村集體資產交易規范化建設,不斷豐富完善花都區農村集體資產管理交易平臺,全流程信息化監控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行為,進一步壓縮農村“小微權力”尋租空間,保障農村集體權益和農業產業規劃項目有效落地。二是強化信息歸集共享,推動信息互聯互通。各農村集體按規定在“三資”公開欄、標的物所在地等場所發布土地流轉相關信息。同時,區農村集體資產管理交易平臺的相關信息和廣東省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管理服務平臺、廣州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管理服務平臺同步對接,加強平臺間信息聯動,便于廣大群眾查閱相關土地流轉信息。三是建立內部提醒機制,交易服務機構及時提醒農村集體做好土地合同期滿前6個月的資產的流轉交易計劃。同時,將相關待交易信息同步在花都區農村集體資產管理交易平臺和廣州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管理服務平臺進行公布。
(三)建立健全土地流轉風險防范機制,護航經濟發展。根據《廣州市農村集體資產交易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目前我區農村集體資產交易以公開競投方式為主、公開協商交易為輔。一直以來,我區致力于規范農村集體資產交易行為,確保交易過程公開、公平、公正。
一是建立信用評價機制。積極引導流入方在履行流轉合同時合法經營、誠實守信,出現擅自改變農業用途,惡意拖欠流轉費、違章搭建建筑物及違反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法規等違規行為的,及時將相關經營主體向農村集體資產交易服務機構進行風險提示并列入有關機構信用警示名單,使無誠信經營者不得享受財政補貼、農業保險補貼等扶持政策,違法違規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對不誠信的農戶,加強教育引導并及時糾正,確保土地流轉健康規范有序;對享受補助政策后閑置土地的經營主體,經核實后收回補助資金,并按法律法規解除流轉合同。
二是實行土地流轉風險保障金制度。要求流入方按一定比例繳納土地流轉風險保障金,主要用于支付租金、恢復土地耕作條件等。無正當理由拒不繳納風險保障金,流轉合同不予生效。經營主體在土地流轉過程中有違約行為并造成財產損失的,或出現合同到期不返還土地等違約行為的,風險保障金交由流出方處置,處置費用在風險保障金中扣除,實行“多退少補”。
三是建立健全土地流轉合同信息備案機制。2024年3月,我局印發《關于建立健全土地流轉合同信息備案機制的工作方案》,在全市率先啟用“土地流轉臺賬信息平臺”,致力搭建上下聯動、反饋及時、處置有效的農村土地流轉管理工具,強化提升農村土地流轉規范化、信息化管理服務水平。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加強對農村土地流轉全過程監管,實施“事前引導、事中審核、事后備案監管”,強化流轉合同的風險研判和輿情監測,及時發現及整改不符合法律法規的流轉行為,解決土地經營權流轉情況底數不清、流轉不規范、流轉用途“非農化”“非糧化”等問題,全面提升土地流轉監管能力,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截至目前,完成平臺備案合同信息3365份。
四是助力優化營商環境。區農村集體資產管理交易平臺采取“進入無門檻、經營有要求”模式,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外,各農村集體不得設定唯一性、排他性等影響公平、公正競爭的限制性條件。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根據項目建設內容、功能定位、產業導入要求和村社集體需求和物業的實際情況,將農村集體的交易意愿和經營需求寫入合同和交易公告,對競投人的行業、信用、影響力及經營實力等進行適當約束,以保證各類市場主體享有平等參與權,吸引更多有實力的投資者,增強全區農村集體資產競爭力。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條“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權”和《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第九條“土地經營權流轉的受讓方應當為具有農業經營能力或者資質的組織和個人。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權”等規定,我區在指導土地流轉工作中,保障有關主體在同等條件下享有的法定優先權或者約定優先權。
(四)推動農業用地流轉補助獎勵,助力集體農戶經營主體“三增收”。2021年6月,我區根據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印發《花都區關于進一步推進農村土地規模流轉的實施方案》,鼓勵承包農戶、經濟社委托經聯社統一經營土地,經聯社通過受委托的方式收儲土地經營權,在家庭承包和集體經營中充分發揮經聯社連片經營的規模效應。同時,不斷完善流轉獎補政策,出臺了《花都區推動集體農業用地規模流轉補助辦法》《花都區深化改革促進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八項措施》等政策文件,加大對流轉主體補助和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扶持力度,引導激勵企業和村集體合作開展土地流轉、開發建設,讓參與規模流轉各方都得到實惠。鼓勵和引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提高土地資源綜合利用率,促進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我區將進一步健全完善土地流轉規范化機制,提升農村土地流轉管理服務能力,保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以及市場經營主體的合法權益,促進城鄉區域協調高質量發展。
(一)進一步完善制度建設,創新土地交易方式。為更好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進一步規范我區農村集體資產交易行為,結合我區農村集體資產交易管理的發展方向和工作目標,制訂完善《花都區農村集體資產交易管理實施細則》,進一步豐富區級交易平臺農村土地流轉交易品種,將屬于農戶、農民專業合作社、村辦企業及其他市場主體所有的私有資產(包括土地經營權),委托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對外流轉交易的,納入區級交易平臺交易。
(二)加強宣傳培訓,強化業務指導。加強土地流轉政策的宣傳培訓,增強農民對土地流轉的認識,鼓勵和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提高土地資源綜合利用率,促進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高質量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引導土地集中連片流轉,建立“規模化、高投入、高產出”的產業化大農業格局。指導鎮街、村社在土地流轉過程中嚴把審核關,借助花都區農村集體資產管理交易平臺和國家土地流轉臺賬信息平臺,全面提升土地流轉監管能力,對流轉項目的合法性、合規性進行嚴格審查,杜絕民主討論程序不完善、用途不符合規定、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等不合規、不合法的流轉行為,維護集體利益,推動農村土地流轉市場健康發展。
(三)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積極盤活土地資源。一是深化農村集體資產可視化“一張圖”建設,利用現代地理信息系統技術,更清晰、更準確、更詳細地掌握全區土地資源經營現狀和具體信息,為全區統籌土地流轉經營、統籌農業和鄉村產業招商、優化產業布局提供決策支持。二是研發資產交易手機端功能,開發“花都資產交易”微信小程序,為廣大用戶提供更加方便快捷安全的資產交易和監督渠道。三是大力盤活利用農村閑置土地資源,摸清盤實閑置資產價值、使用情況等,分類登記造冊、動態跟蹤、“一宗一策”,積極采取化零為整、統籌發包、租賃、合作、自營、優化利益聯結機制等多種方式盤活利用閑置資產,提升閑置土地資源的流轉使用效率,確保土地資源保值增值。
感謝您對我區農村土地流轉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以上意見可主動公開。
廣州市花都區農業農村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