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解)關于《花都區落實廣州市人才綠卡審核事權實施辦法》解讀材料
點擊查看文件: 中共廣州市花都區委組織部 廣州市花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花都區落實廣州市人才綠卡審核事權實施辦法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人才綠卡制度的通知》(穗府辦規〔2016〕5號)和《關于下放廣州市人才綠卡行政審核事權的通知》(穗組通〔2019〕53號)精神,廣州市人才綠卡審核事權下放各區,要求各區人才工作部門結合本區實際,制定貫徹落實廣州市人才綠卡審核事權的實施辦法。花都區人社局貫徹市、區黨委和政府有關要求,制定了《花都區落實廣州市人才綠卡審核事權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
二、制定依據
主要參考了《中共廣州市委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集聚產業領軍人才的意見》(穗字〔2016〕1號)、《廣州市人才綠卡制度》(穗府辦規〔2016〕5號)、《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廣州市人才綠卡制度〉實施辦法》(穗埔府規〔2018〕19號)、《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落實廣州市人才綠卡審核事權實施辦法》(穗南組發〔2018〕121號)、《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花都區總量控制類引進人才入戶指標使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花府辦〔2017〕45號)。
三、主要框架、內容及特點
《實施辦法》主要包括三大部分:申領條件、申領流程和附則。
第一部分是申領條件,這也是整個《實施辦法》的核心部分,申領條件主要包括兩大類人才,一類是符合《廣州市人才綠卡制度》申領條件的人才;另一類就是根據上級要求我區設定符合申請條件的人才,具體是指符合本區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每年在本區創業或工作超過6個月、在本市有合法住所,并符合本《實施辦法》相關條件的,可申領廣州市人才綠卡。
第二部分是申領流程,因廣州市人才綠卡需要由市公安局制卡,因此申領流程與《廣州市人才綠卡》申領程序一樣,實現全流程網辦。
第三部分是附則,主要是明確了《實施辦法》的有效期限。
主要特點:我區《實施辦法》申領條件主要包括高層次人才、我區支柱產業發展急需的緊缺性技能人才、高學歷人才、企業高級管理人才,等等,涵蓋了我區當前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人才。
四、主要變化與亮點
與《廣州市人才綠卡制度》(穗府辦規〔2016〕5號)相比,體現了“三個放寬、一個拓展”。一是放寬了人才(榮譽)類準入門檻。市政策要求,經市認定的高層次、高技能人才;我區放寬到經我區認定或審核確認的高層次人才;(例如名教師、名校長、高層次衛生人才等等)。二是放寬了學歷學位類準入門檻。市政策要求具有“985”或“211”工程的博士研究生學位學歷,或具有全球排名前300的國外一流大學的研究生并有碩士以上學位學歷;我區博士研究生學位學歷申報對象,在“985”或“211”工程高校的基礎上,增加了雙一流大學(A類和B類),同時,碩士研究生準入放寬到畢業于全球排名前500名的國內外高等院校。三是放寬了技能類人才準入門檻。市政策要求符合市緊缺工種目錄的高級技師層級的高技能人才。我區放寬到,經我區認定,所從事的工種(崗位)符合我區汽車制造、智能裝備、電子信息、飛機維修、化妝品、皮革皮具、臨空產業、文化旅游等支柱產業發展需要的緊缺性技能人才。四是拓展了企業高管類準入渠道。市政策沒有相關條款,企業高管類人才主要通過“工資年收入達60萬元人民幣且年繳個稅達12萬元以上”這個條款渠道申報;我區單獨提供了高管準入渠道,依據我區科技、金融等部門以經濟貢獻為考量,對本領域的重點企業、重點項目進行排名,納入當年度排名內的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均可申領廣州市人才綠卡。
五、實施期限
本《實施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有效期屆滿或相關法律政策依據發生變化,將根據實施情況予以評估修訂。
圖文解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