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頻、圖文解讀)《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廣州鐵路樞紐東北貨車外繞線工程花都區境內沿線30米內噪聲敏感建筑物補償安置方案》的政策解讀
點擊查看文件: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廣州鐵路樞紐東北貨車外繞線工程花都區境內沿線30米內噪聲敏感建筑物補償安置方案的通知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于2022年2月23日印發了《關于印發廣州鐵路樞紐東北貨車外繞線工程花都區境內沿線30米內噪聲敏感建筑物補償安置方案的通知》(花府辦〔2022〕5號),現作以下解讀:
一、制定目的
為依法、規范、有序、有效推進廣州鐵路樞紐東北貨車外繞線工程花都區境內沿線30米內噪聲敏感建筑物補償安置工作,切實維護噪聲敏感建筑物產權人及相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二、制定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試行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17〕10號)、《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再次延續實施穗府辦規〔2017〕10號文的通知》(穗府辦規〔2021〕11號)、《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廣州鐵路樞紐東北貨車外繞線項目(花都區段)農民集體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的通知》(花府辦〔2018〕30號)、《廣州市環境保護局關于新建廣州鐵路樞紐東北貨車外繞線工程(重新報批)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穗環管影〔2018〕19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三、形成過程
《廣州鐵路樞紐東北貨車外繞線工程花都區境內沿線30m內噪聲敏感建筑功能置換補償安置方案(征求意見稿)》于1月25日發送到區司法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征地辦及新雅街征求意見。結合相關單位反饋的意見后,2月11日區交通運輸局(協調交通重點項目辦)將修改完善的《廣州鐵路樞紐東北貨車外繞線工程花都區境內沿線30米內噪聲敏感建筑物補償安置方案(送審稿)》提請區政府審定,2月23日通過常務會議審定,并于3月1日印發實施。
四、主要內容
《廣州鐵路樞紐東北貨車外繞線工程花都區境內沿線30米內噪聲敏感建筑物補償安置方案》共六章二十六條規定。第一章為總則,主要內容為明確本方案適用范圍和實施主體;第二章為房屋補償安置原則及對象認定,本章明確了房屋補償安置原則和對象認定及程序;第三章為住宅房屋補償標準,本章明確了合法住宅房屋(宅基地)或經認定的住宅房屋(宅基地)的補償標準和簡易建(構)筑物、附著物補償標準;第四章為房屋安置補償,本章主要明確了安置方式、安置面積的確定、安置房認購、貨幣補償及有關補貼;第五章為獎勵政策,本章明確搬遷獎勵,以鼓勵噪聲敏感房屋權利人積極配合拆遷工作;第六章為附則,其中詳細列出房屋等級標準、附著物補償標準和分戶原則。
花都區交通運輸局
2022年3月10日
圖文解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