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解讀)《廣州市花都區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和清潔衛生費收取管理制度》文件政策解讀材料
點擊查看文件:廣州市花都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關于印發廣州市花都區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和清潔衛生費收取管理制度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區環境衛生清潔服務收費的通知》(穗花價〔2013〕52號)和《廣州市花都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印發花都區關于收取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實施方案的通知》(花城市管理〔2021〕24 號)文件要求,我區生活垃圾處理費和清潔衛生服務費收費執行廣州市收費標準。我市生活垃圾收費文件《廣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收取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和環境衛生清潔服務費的通告》(穗城管規字〔2022〕1號)(以下簡稱“新《通告》”)于2022年2月22日印發。收費文件更新后,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和區發改局于2022年3月21日聯合發文《廣州市花都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廣州市花都區發展和改革局關于收取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和清潔衛生費的通知》(花城市管理〔2022〕17號 )按照新《通告》執行收費。
二、制定依據和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生活垃圾收費管理工作,規范收費行為,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新《通告》中“各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相應的收取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廣州市花都區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和清潔衛生費收取管理制度》。
三、收費內容“六明確”
一是明確收費標準依據。我區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和清潔衛生費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執行《廣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收取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和清潔衛生費的通告》。
二是明確收費對象。我區行政區域內(不含農村)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個體工商戶、居民戶和流動人口居住登記人員。
三是明確收費單位。我區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由屬地鎮街(含區芙蓉度假區管委辦)指定收費單位收取。
我區各鎮街(含區芙蓉度假區管委辦)清潔衛生費收取應當符合以下規定:
(一)新華街、花城街、秀全街、新雅街的清潔費由街道辦事處指定的收費單位或所在地環境衛生專業服務單位負責收取;
(二)新華街、花城街、秀全街、新雅街轄區內的垃圾代運費和垃圾容器占用費由提供生活垃圾收運服務的環衛作業單位負責收取。
(三)獅嶺鎮、花東鎮、花山鎮、炭步鎮、赤坭鎮、梯面鎮、區芙蓉度假區管委辦轄區的清潔衛生費由各鎮人民政府、區芙蓉度假區管委辦指定的收費單位統一收取。
四是明確垃圾代運費的收費范圍。清潔衛生費收費標準中的垃圾代運費為從前端產生源收集運輸生活垃圾到終端處理設施過程所產生的費用。其中,從前端產生源到資源集運中心的垃圾代運費為3.75元/百公斤,從資源集運中心到終端處理設施的垃圾代運費為3.75元/百公斤。
五是明確未及時繳費處理依據。無正當理由欠繳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或清潔衛生費,經催告后超過六個月仍未繳納的,將納入輕微失信信息管理。
六是明確收費管理。建立區生活垃圾收費管理系統,開設收費專戶和各鎮街(含區芙蓉度假區管委辦)子賬戶,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和清潔衛生費進行歸集管理。
四、實施時間
本管理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本管理制度實施期間,法律法規及國家政策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