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頻、圖文解讀)《廣州市花都區廟門山北地塊項目農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的政策解讀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于2023年10月18日印發了《廣州市花都區廟門山北地塊項目農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花府辦〔2023〕17號)(以下簡稱本方案),現作以下解讀:
一、制定目的
為依法、規范、有序、有效推進廣州市花都區儲備用地廟門山北地塊項目征收紅線范圍內地塊征地補償工作,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及其他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保障項目協議補償工作的有序進行。
二、制定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3〕3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在本方案第二章至第四章,提出征收土地補償標準、留用地的核定和兌現、被征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符合上述文件的要求。
三、形成過程
《廟門山北地塊農村集體土地征收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征求意見稿)》于2023年5月起草,于2023年5月向區司法局、區財政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花山鎮、梯面鎮征求意見。結合相關單位反饋的意見,花都區土地開發儲備中心與區司法局等部門多次溝通,并于2023年5月8日至6月7日將修改完善的《廟門山北地塊農村集體土地征收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征求意見稿)》在花山鎮、梯面鎮征收涉及村社進行公示;花都區土地開發儲備中心于2023年10月8日再次將修改完善的《廟門山北地塊農村集體土地征收拆遷補償安置方案(送審稿)》提請區政府審定,并于2023年10月18日印發實施。
四、主要內容
《廟門山北地塊農村集體土地征收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共五章十六條規定。第一章為總則,主要內容為明確本方案制定依據、適用范圍和實施主體。第二章為土地征收補償,主要內容為:(1)土地補償及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及一次性耕作補助費;(2)征地獎勵;(3)夾心地、邊角地、插花地的補償。第三章為留用地的核定和兌現,主要內容為:(1)明確本方案留用地、集體建設用地安置及返租補貼。第四章為被征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主要為征地社保費用標準。第五章為附則。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補償方法只適用于本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