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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州空港經濟區管理委員會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廣州空港經濟區起步區征地拆遷安置工作方案的通知【花府辦〔2016〕49號】

          發布日期:2017-03-31 11:23    文章來源:區政務公開辦     【 字體:   】  訪問量: -

            廣州空港委直屬各部門,花都區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區府直屬各單位:

            

            《關于加快推進廣州空港經濟區起步區征地拆遷安置工作的方案》業經廣州空港經濟區管理委員會、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廣州空港經濟區管理委員會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2日

            

            關于加快推進廣州空港經濟區起步區征地拆遷安置工作的方案

            

            廣州空港經濟區作為廣州參與國家“一帶一路”倡議實施、打造世界級國際航空樞紐、建設國際航運中心和復制推廣廣東自貿試驗區建設經驗的核心平臺之一,是廣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關注的一個重點規劃建設區域。當前,廣州空港經濟區的開發建設已進入實施階段,為確保如期完成廣州空港經濟區起步區(11.26平方米公里)的征地拆遷安置工作,根據《廣州國際航空樞紐建設工作方案》要求以及廣州國際航空樞紐建設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16年10月19日,市委任學鋒書記主持召開廣州國際航空樞紐建設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會議要求全面加快起步區征地拆遷、安置、控違等工作。根據“總體控制、分步實施、先易后難、應儲盡儲”的原則,結合工作實際,計劃在征地預公告發布后2個月內,完成首期用地的征地工作,同步啟動安置區和留用地的征地工作;2017年9月底前實現起步區第一批土地出讓,為順利推進廣州空港經濟區起步區建設創造有利條件。

           

            二、組織機構

           

            成立廣州空港經濟區起步區征地拆遷安置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    長:葉志良(花都區委副書記、區長)

            副  組  長:李曉東(花都區委副書記、區委政法委書記)

            邱之仲(廣州空港委副主任)

            馮志堅(廣州空港委副主任)

            蔣福金(花都區政府副區長)

            姚漢鐘(花都區政府副區長)

            全泰源(花都區政協副主席)

            成    員:禇大軍(廣州空港委辦公室主任)

            林  靜(廣州空港委國土規劃和建設局局長)

            徐  穎(廣州空港委經濟發展和財政局副局長)

            趙志鵬(廣州空港經濟區土地開發中心副主任)

            林豐平(花都區紀委副書記、區監察局局長)

            周耿斌(花都區政府辦公室主任)

            黃漢群(花都區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

            馮鈺梅(花都區委宣傳部副部長)

            劉杞旋(花都區委政法委副書記、區綜治辦主任)

            黃耀新(花都區信訪局局長)

            江  靜(花都區發改局局長)

            王向東(花都區民政局局長)

            劉潔鴻(花都區司法局局長)

            潘憲泳(花都區財政局局長)

            劉錦東(花都區人社局局長)

            葉鍛紅(花都區環境保護局局長)

            葉念軍(花都區住建局局長)

            吳  勐(花都區交通局局長)

            黃棟洲(花都區水務局局長)

            明良燦(花都區農林局局長)

            何東升(花都區文廣新局局長)

            李一霖(花都區審計局局長)

            楊燕桓(花都區城市管理局局長)

            黃鐵山(花都區安監局局長)

            黃智慧(花都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局長)

            張志輝(花都區市場監管局局長)

            熊民強(花都區公安分局政委)

            陳振華(花都區國規局副局長)

            林少光(花都區國稅局局長)

            毛祖華(花都區地稅局局長)

            吳日昇(花都供電局局長)

            宋志國(花都區建管中心主任)

            黃曉斌(花都區花山鎮黨委書記)

            李慧容(花都區花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黃偉樹(花都區花東鎮黨委書記)

            賴小坤(花都區花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周  勇(花都區空港委黨委副書記、空港委副主任)

           

            領導小組統籌領導征地拆遷安置工作,負責研究審核廣州空港經濟區起步區征地拆遷及安置的實施方案;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有關重大事項(含征地總協議、征拆安置方案、資金安排、各項規定、進度安排、人事任免及獎懲等);協調處理征地拆遷及安置工作過程中的問題;指導和督促各鎮及部門完成征地、交地、拆遷、安置等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六個工作組:

           

            (一)辦公室(對外掛廣州空港經濟區起步區征地拆遷安置指揮部,以下簡稱“征拆指揮部”)。

           

            全泰源同志兼任主任(征拆指揮部總指揮),邱之仲同志兼任第一常務副主任(征拆指揮部副總指揮),蔣福金同志任常務副主任,周勇同志任執行副主任(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邱偉彬、鐘桂歡、林偉梅、駱衛民、周濤同志任副主任。花都區委、區政府辦公室(江志冰)、花都區法制辦(駱衛民)、花都區發改局(黃柳洪)、花都區國規局(陳振華)、花都區人社局(張洪良)、花都區水務局(羅一鋒)、花都區交通局(傅錦雄)、花都區城市管理局(羅劍武)、花都區住建局(林桂雄)、花都區文廣新局(徐永健)、花都區司法局(曾潔明)、花山鎮(黃曉斌)、花東鎮(黃偉樹)、胡志勇(花都區雅居樂初級中學)等為成員單位。

           

            辦公室(征拆指揮部)設在花都區空港委,征拆指揮部是經廣州空港委和花都區委、區政府委托,具體負責牽頭協調征地拆遷安置日常工作,組織領導其他六個工作組開展征地拆遷安置工作。工作內容主要包括:廣州空港經濟區起步區征地拆遷安置工作的研究決策、情況綜合、工作安排、協調、征拆方案的制定、征拆個案的專項處理、各類獎勵制度的制定及適用范圍和時間、督辦以及后勤保障;制定辦公室及各工作組的工作制度、議事規則;定期組織召開征拆指揮部工作會議,根據需要提請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協助領導小組依法決策,評判和控制征拆過程中可能遇到的風險,同時加強與法律顧問的溝通,為征拆工作推進提供法律保障。

           

            (二)征地拆遷指導組。

           

            全泰源同志兼任組長,馮志堅、蔣福金同志兼任常務副組長,黃曉斌、黃偉樹、周勇、邱偉彬、鐘桂歡、林偉梅、駱衛民同志任副組長。廣州空港經濟區土地開發中心(趙志鵬)、花都區國規局(陳振華)、花都區城市管理局(羅劍武)、花都區文廣新局(徐永健)、花都區農林局(馮慶良)、花都區水務局(羅一鋒)、花山鎮(黃曉斌、李慧容、曾偉雄、江偉俊)、花東鎮(黃偉樹、賴小坤、陳錦波、張國水)、花都區空港委(張紹炳)及所涉村、社等為成員單位。

           

            負責擬訂、宣傳和解釋征地拆遷安置方案;做好征拆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協調國規部門發布征地預公告;制止違建、搶建、搶種等行為;推進被征土地的勘測定界、青苗測量、房屋及附著物的測量,推進人口數量、戶數、集體物業、公建配套、集體收入、文物等前期摸查工作;推進與村社集體簽訂征地協議、與村民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與企業簽訂拆遷補償協議;督促村社、村民和企業搬遷交地;協調地上地下供水、供電、供氣、通信、道路等管線遷改工作。

           

            (三)用地報批組。

           

            蔣福金同志兼任組長,林靜、陳振華同志任常務副組長,羅嘉瑜同志任執行副組長(負責日常工作),李慧容、賴小坤任副組長。廣州空港委國土規劃和建設局、廣州空港經濟區土地開發中心(趙志鵬)、花都區國規局(陳振華)、花都區財政局(林偉梅)、花都區人社局(張洪良)、花都區農林局(馮慶良)、花都區水務局(羅一鋒)、花都區文廣新局(徐永健)、花山鎮(江偉俊)、花東鎮(張國水)等為成員單位。

           

            負責推進征拆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和報批,推進發布征收地(預)公告,推進項目用地、留用地及安置用地的選址、報批及供地工作。

           

            (四)安置房建設協調組。

           

            姚漢鐘同志兼任組長,歐陽建濤同志任常務副組長,宋志國同志任執行副組長(負責日常工作),花山鎮李慧容、花東鎮賴小坤任副組長。廣州空港委國土規劃和建設局(歐陽建濤)、花都區建管中心(宋志國)、花都區國規局(駱衛國)、花都區發改局(黃柳洪)、花都區財政局(林偉梅)、花都區住建局(林桂雄)、花都區城市管理局(羅劍武)、花都區空港委(張紹炳)、花山鎮(李慧容)、花東鎮(賴小坤)及相關村等為成員單位。

           

            安置房建設協調組負責村民對安置房選址、建設前期要求等意見收集工作;根據拆遷安置方案預算安置總量和安置用地面積;協調國規部門和安置區建設主體確定安置區的選址、規劃調整;協調用地報批組推進安置用地報批工作;協調安置區建設主體推進安置房建設的立項、設計、預算、審批和建設工作的招投標等前期工作。

           

            待明確安置區選址、安置總量后,另行成立安置房建設指揮部,具體承擔安置房建設工作,自行制定相關工作職責。

           

            (五)資金管理組。

           

            邱之仲同志兼任組長,林偉梅同志任執行副組長(負責日常工作);由廣州空港委派出徐穎同志任財務總監。廣州空港委經濟發展和財政局(徐穎)、花都區委、區政府辦公室(江志冰)、花都區財政局(林偉梅)、花都區空港委(鄺志賢)、花山鎮(鄧樹新)、花東鎮(楊文通)等為成員單位。

           

            負責資金的籌措、使用和監管,制訂相應資金管理辦法、財務工作制度等。

           

            (六)信訪維穩組。

           

            李曉東同志兼任組長,劉杞旋同志任執行副組長(負責日常工作)。熊民強、趙東輝、潘景芃任副組長;花都區委政法委(劉杞旋)、花都區委宣傳部(馮鈺梅)、花都區公安分局(廖湛輝)、花都區信訪局(張志強)、花都區司法局(曾潔明)、花山鎮(趙東輝)、花東鎮(潘景芃)等為成員單位。

           

            負責征拆過程中的社會維穩,網絡輿情監控、引導和穩控,不穩定突發事件的處理,重點人員的穩控和敲打,協調司法部門處理征地拆遷安置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七)監督檢查組。

           

            周耿斌同志兼任組長,劉文振同志任執行副組長(負責日常工作),徐穎同志任副組長。廣州空港委經濟發展和財政局、花都區監察局(林豐平)、花都區檢察院(李城洲)、花都區委、區政府辦公室、花都區委組織部(黃漢群)、花都區審計局(劉文振)、花都區國規局(羅嘉瑜)、花山鎮、花東鎮等為成員單位。

           

            負責對征拆工作的監督檢查,對項目資金使用進行同步跟蹤監督。

           

            三、工作模式

           

            廣州空港經濟區起步區征地拆遷安置工作,由廣州空港委和花都區委、區政府委托,按照“征拆指揮部牽頭協調,鎮具體組織實施,各職能小組保障”的模式推進。廣州空港委和花都區政府是征拆工作的法定主體,花山鎮政府和花東鎮政府是征拆工作的實施主體,征拆指揮部是征拆工作的牽頭協調主體。征拆指揮部每周召開工作例會,每十天向領導小組組長匯報工作進展情況,每半月向兩區匯報工作進展情況。

           

            四、成員單位征地拆遷安置職責分工

           

            (一)廣州空港委。

           

            負責簽訂框架協議,負責征拆資金的籌措、撥付和監管,負責發布空港經濟區范圍內的征收地(預)公告,協助辦理安置區用地、留用地的規劃調整及用地報批工作,負責安排規劃調整規模和農轉用指標,參與研究制定征地拆遷安置補償方案及征拆過程中重大事項的決策,負責指導征拆工作。

           

            (二)廣州空港經濟區土地開發中心。

           

            負責簽訂委托協議書和相關合同,辦理空港經濟區內項目用地、留用地報批手續及相關用地手續,并承擔辦理用地手續的相關費用。

            (三)花都區委、區政府辦公室。

           

            明確花山、花東鎮的征拆實施主體責任,并在兩個鎮的年度目標考核中,突出征拆權重,把征拆工作完成情況直接與年度考核掛鉤。

           

            (四)花都區委組織部。

           

            1.注重在急難險重的征拆工作中發現、培養、推薦和使用干部,調整完善掛鉤聯系的區直單位的掛鉤聯系村、社方案,有意識地安排籍貫在相關村社的干部,尤其是領導干部所在的單位直接掛鉤特定的村、社。在適當時間,調整充實相關優秀干部到花山、花東鎮和區空港委中層以上干部崗位工作。

           

            2.在2016年11月15日前協助抽調如下人員全脫產約一年參加空港征拆工作:邱偉彬(花都區城市管理局),鐘桂歡、張文忠(梯面鎮),林偉梅(花都區財政局),宋誠(花都區司法局),練鋒(花都區電視臺),黃光(花都區人社局),邱建文(花都區國規局),胡志勇(花都區雅居樂初級中學),周勇等20人(花都區空港委)。

           

            3.根據征拆工作需要,負責指導協調職能部門和花山鎮、花東鎮做好被征村社干部暫緩換屆選舉的相關工作。

           

            (五)花都區空港委。

           

            在征拆指揮部的領導下,負責指導、協調征拆工作,工作內容主要包括:

           

            1.負責與廣州空港委的溝通聯系;

           

            2.代表花都區與廣州空港經濟區土地開發中心簽訂委托協議和相關合同;

           

            3.會同鎮協調處理征地拆遷安置中的重要事項;

           

            4.負責征拆指揮部的后勤保障。

           

            (六)花都區國規局。

           

            按職能做好征拆業務指導和審批工作;負責發布在空港經濟區范圍外的征收地(預)公告,指導擬定征拆安置補償方案,保證征拆的合法性;在征求相關村社意見的基礎上,會同廣州空港委開展安置區用地和留用地的規劃調整,協調開展土地收儲工作,推進安置區用地、留用地的用地報批工作,對征拆工作提供政策性指導。

           

            (七)花東鎮、花山鎮。

           

            1.作為項目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工作的實施主體,配合發布征地(預)公告,發布預公告后,及時跟進控違工作,防止搶種、搶建;征求相關村社意見,做好安置區用地和留用地的選址,協助推進辦理用地報批手續;做好測量、人數戶數摸查等前期工作;參與制定征拆補償安置方案;做好征拆補償安置方案的宣傳、解釋,簽訂征拆補償安置合同;

           

            2.做好征拆過程中的信訪維穩,處理不穩定突發事件,協調處理征地拆遷中的各類矛盾,做好重點人員的穩控,確保征拆工作平穩有序。

           

            (八)花都區公安分局。

           

            1.指導配合區、鎮紀檢監察、公安、稅務、工商、環保等職能部門及早對有征拆任務的村社重點人員、敏感人群進行全面排查梳理,整理好材料備用。

           

            2.負責征地拆遷范圍的戶籍管理與控制,辦理征地農轉人員的轉非手續;負責依法查處欺詐征地補償安置費的行為;

           

            3.對嚴重影響、阻礙征地拆遷工作的當事人進行法制教育,對違法犯罪行為進行調查處理;

           

            4.依法查處被征地拆遷單位和個人涉嫌的經濟犯罪行為;

           

            5.依法維護司法強拆工作秩序。

           

            (九)花都區建管中心。

           

            負責安置區規劃建設管理。

           

            (十)花都區住建局。

           

            配合區建管中心開展安置區建設。

           

            (十一)花都區城市管理局。

           

            會同花山、花東鎮依法查處征拆范圍內的違章建筑。

           

            (十二)花都區發改局。

           

            負責配合做好選址在廣州空港經濟區外的安置區建設等項目立項工作。

           

            (十三)花都區農林局。

           

            配合用地報批涉及林地相關手續的辦理,對魚塘、禽畜養殖場以及花木場、果園、茶園等種植場涉嫌占用林地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十四)花都區人社局。

           

            1.根據工作需要,盡快招聘60名專項征拆工作人員(編外人員)充實到花東、花山鎮征拆隊伍,經費從廣州空港經濟區的征拆專項資金列支。

           

            2.負責及時辦理征地農轉非人員社保,開展多種形式的就業培訓,拓展就業渠道,促進征地農轉非人員就業。

           

            (十五)花都區民政局。

           

            負責協助相關部門對征地拆遷范圍內在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婚姻登記的人員的婚姻登記信息的查詢;根據征拆工作需要,負責協調指導花山鎮、花東鎮做好被征村社干部暫緩換屆選舉的相關工作。

           

            (十六)花都區市場監管局。

           

            負責對征地拆遷范圍內不需要許可審批(一般性經營項目)的經營性活動的企業和個人開展合法性檢查,對違法經營活動依法進行查處。

           

            (十七)花都區環保局。

           

            負責對征地拆遷范圍內企事業單位的環境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十八)花都區食品藥品監管局。

           

            負責對征地拆遷范圍內的餐飲食品、藥品經營單位和個人進行檢查,對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十九)花都區安監局。

           

            負責對征地拆遷范圍內的企業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對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二十)花都區財政局。

           

            負責指導和監督征地拆遷項目專項資金使用,負責資金成本檢查、預結算、核算及財審等工作。

           

            (二十一)花都區審計局。

           

            負責對征地拆遷項目資金使用進行同步跟蹤監督。

           

            (二十二)花都區監察局。

           

            切實履行法定的紀檢監察職能,突出監督執紀問責。如發現有部門、公職人員在開展或配合征地拆遷工作過程中存在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或虛作為的情況,將進行談話提醒并做嚴肅處理。

           

            (二十三)花都區國稅局、地稅局。

           

            負責對征地拆遷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開展有關拆遷稅收優惠政策的咨詢以及依法對納稅人的納稅情況進行檢查,對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二十四)花都區交通局。

           

            負責對征地拆遷范圍內從事汽車修理經營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合法性檢查,對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二十五)其他區級行政主管部門,尤其是駐鎮的雙管部門和相關街、鎮要依照各自職責,積極支持和配合做好征地拆遷相關工作。

           

            五、工作要求和工作紀律

           

            (一)統一思想,高度重視。廣州空港經濟區起步區作為廣州市發展“國際航空樞紐”的啟動部分,既是廣州市三大樞紐建設中心之一和廣州三項重點工作之一,也是以廣州市主要領導任組長共同推動的工作,時間緊、任務重、難度大,要打整體仗,部門聯動,多策并舉,舉全區之力,全力以赴全面推動起步區的征拆工作。各級政府、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到起步區征地拆遷安置工作對花都區、對廣州市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性,深刻認識到征地拆遷是一項考驗干部智慧和能力的關鍵工作,要把優秀干部派到征拆一線接受考驗和鍛煉;要切實加強領導、凝心聚力,以更強的責任擔當抓好征地拆遷工作;要倒排時間進度,敢于“啃硬骨頭”,有效突破關鍵節點,確保征拆任務如期完成。區相關領導要結合工作分工,身先士卒,加強督促檢查,積極牽頭協調解決征拆安置工作中涉及的重大問題;各職能部門主要領導要主動作為,全力以赴推動各項職能在征拆工作中的貫徹落實。

           

            (二)明確任務,狠抓落實。根據廣州國際航空樞紐建設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精神,按照廣州空港委和區委、區政府的工作部署,2017年9月底前完成第一批土地出讓,啟動安置區、留用地的選址、調規和征地工作。各成員單位、各工作組要按照責任目標,將任務落實責任人,做到責任明確、方法對路、措施得當、程序到位、限時辦結,確保拆遷工作各個環節銜接有序,順利推進。

           

            (三)強化協調,破解難題。各成員單位、各工作領導小組的統籌協調下開展工作,樹立全局觀念、密切配合、集思廣益、群策群力,全力推進起步區征地拆遷各項工作。在征拆過程中遇到困難,要不等不靠,積極研究解決辦法,針對具體問題,采取超常規的思路和切實有效的辦法,努力突破瓶頸。

           

            (四)加強聯動,聯合執法。征地拆遷工作,要堅持以人為本、依法補償、和諧拆遷,切實維護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同時也要維護公平公正,維護社會穩定。為此,建立先查處違法建筑和違法經營行為,后實施征地補償安置的長效工作機制。區國規、城管、工商、稅務、食藥監等有關部門配合征拆工作,積極開展違法建筑和違法經營清查,提出分類處置建議意見。鎮政府根據違法建筑和違法經營的事實和情節,能夠依法查處的,必須及時開展查處工作。被征地范圍所在地鎮和供水、供電、供氣、通訊等部門。對屬于非法占用土地修建的建(構)筑物,依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執行有關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國辦發〔2007〕71號)的規定,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對違法建筑采取斷水、斷電、斷氣措施。對利用被征地范圍內的房屋、場地開展違法經營活動的,有關部門應當依法采取注銷、吊銷登記手續,查封經營場所等行政處罰措施。多方聯動,依法強拆。對征地拆遷范圍內行政處罰決定應當拆除的違法建(構)筑物,應當及時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區法院應當快審查快執結,及時采取強制措施。對被征地拆遷范圍屬于城鎮規劃區內的違法建(構)筑物,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多方聯動、依法采取司法強拆措施,同時,妥善處理好各種矛盾,確保人員安全,切實維護穩定。

           

            (五)深入宣傳,強化督辦。要加大對“進村入戶、面對面、點對點”的宣傳發動力度,把深入宣傳發動貫穿征拆全過程,落實到各個工作環節。緊緊圍繞當前征遷拆違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針對性更強、重點更突出、效果更明顯的宣傳工作新舉措新辦法,爭取群眾的廣泛支持。要建立征遷拆違工作動態管理機制,建立征拆進度定期報送制度、每月調度會制度,全面及時掌握項目征遷拆違進展情況,對征拆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加強指導和調度,通報督查督辦情況,加強工作推進。

           

            (六)嚴明紀律,發揮作用。鎮、村社要發揮黨的政治優勢和組織優勢,真正把基層的責任明確起來,把基層干群的積極性調動起來。基層黨組織要自覺發揮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干部的示范帶頭作用,各級黨員干部尤其是領導干部要迎難而上、以身作則,做帶領群眾征遷拆違的主心骨,不斷提高做好群眾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及時解決群眾合理訴求。與起步區征拆工作有關聯的區機關事業單位的黨員、干部要自覺遵紀守法,積極動員和引導相關村民按時簽約。凡是走群眾尾巴,誤導村民,妨礙如期征拆的區機關事業單位的黨員、干部,區職能部門將嚴肅處理。

           

            (七)嚴格考核,獎勤罰懶。征拆指揮部負責對各成員單位的職責分工落實情況和下屬各組成員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報請征拆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作為對區各職能部門、征拆范圍所在鎮和征拆指揮部下屬各組成員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

           

            1.對未能有效落實完成職責分工的單位。

           

            (1)區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當年不得評為優秀等次,其個人年度績效獎也不得享受最高檔;

           

            (2)征拆范圍所在鎮不得在街鎮評比中列入第一檔,鎮主要負責人個人年度績效獎也不得享受最高檔;

           

            (3)情節嚴重的依據有關規定進行問責。

           

            2.對有效落實完成職責分工的單位。

           

            (1)由區委、區政府對該單位通報表彰;

           

            (2)對該單位主要負責人(或主要參與征拆工作的負責人)申請記功獎勵,并錄入干部人事檔案。

           

            3.對有效完成征拆工作任務的征拆指揮部下屬各組成員。

           

            (1)按不超過全體成員總人數的30%,由區委、區政府予以通報表彰;

           

            (2)在被通報表彰的人員當中,評選不超過10人申請記功獎勵,對符合條件的干部,組織優先考慮提拔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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