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花都區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議事規則的通知 【花府辦〔2016〕53號】
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區府直屬各單位:
《花都區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議事規則》業經區政府常務會議審定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12月30日
花都區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議事規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有關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工作的決策部署,把握“一帶一路”倡議機遇,著力調整優化貿易結構、大力推動外貿領域改革和創新,構筑對接國際市場的便利通道,實現外貿持續健康發展。
第二條 通過實施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依托花都坐擁白云國際機場與廣州北站的區位優勢,建設空鐵聯運體系,打造廣州北站商務產業帶,努力打造試點建設良好載體,帶動專業批發市場轉型提升,豐富國際商貿中心建設內涵,增強國家中心城市發展動力。
第三條 按照“創新驅動、貿易便利、提高市場和貿易開放度、監管有序”四個原則,進一步規范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議事內容和程序,大膽改革創新,推進貿工聯動、產業相融促進,打造高效的運作平臺和服務體系,實現市場采購貿易的源頭可溯、風險可控、責任可究。
第四條 領導小組議事內容和決定事項必須符合憲法和有關法律要求。
第二章 議事范圍
第五條 傳達學習貫徹國家、省、市、區關于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的重要文件和重要工作部署,研究制定試點貫徹落實意見措施。
第六條 召集領導小組成員會議,就試點有關重要事項提出意見、建議,研究審定有關重要事項,檢查會議決定、決議的執行落實情況;
第七條 研究審議廣州花都皮革皮具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實施工作方案,報區政府審核后,報請廣州市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再呈省政府審定后由省政府正式發布;
第八條 研究擬定廣州花都皮革皮具市場集聚區范圍,報區政府審核后,報請廣州市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發布;
第九條 研究審議由區政府發布的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配套性支持政策文件,并報區政府審定發布;
第十條 研究審議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主要任務和主要政策措施;
第十一條 研究審議廣州花都皮革皮具市場的重大建設項目,包括重大工程、重大項目、重大公共服務平臺以及其中涉及的重大資金安排,形成決議后報區政府審定;
第十二條 研究審議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創新發展過程中涉及的重大問題、規劃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如重大的體制、機制改革措施方案、重要工作制度、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度的制定、修改、變更及廢止等;
第十三條 研究審議市場采購貿易綜合管理機制建設,根據市場采購貿易流程、監管內容要求,明確每個階段、每個項目的牽頭部門和配合部門及其工作職責,構建政府主導、各部門共同參與的綜合管理機制;
第十四條 研究審議市場采購貿易外貿綜合服務體系建設問題,包括利用現有質量檢測、檢驗檢疫實驗室、共性技術中心為市場采購貿易服務,加快引入供應鏈公司,構建集報關、物流、貨代、融資、保險等于一體的外貿綜合服務體系;
第十五條 研究審議市場采購貿易風險預警防范體系建設問題。包括圍繞“風險可控、源頭可溯、責任可究”原則,加快推進貿易流程、主體信用、外商服務、質量管理、運行監測、預警防控、效果評估和知識產權保護等體系建設;
第十六條 研究審議市場采購商品認定體系建設問題,包括市場采購貿易商品、集聚區認定辦法及經營者、供貨商、采購商備案等管理辦法;交易信息采集、貿易流程確認、多部門信息共享聯控機制等;
第十七條 研究協調解決各部門在試點工作過程中遇到的情況和問題,推動試點工作順利發展;
第十八條 研究決定其他應由領導小組討論的事項。
第三章 議事程序及要求
第十九條 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工作會議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遇有重要情況急需處理的,可隨時召開。
第二十條 根據會議議題需要,經會議召集人同意,可邀請有關方面負責同志和有關專家學者列席領導小組會議。
第二十一條 會議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議題提出。領導小組會議或專題會議議題由會議召集人提出,或由成員單位根據各自的職責提出,報領導小組辦公室梳理匯總,報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審定。會議議題于會前3天提前通知各成員單位。
?。ǘ蕚洳牧?。會議材料由議題提出方報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討論材料的收集整理,統一印制,會上分發。
?。ㄈ┏浞钟懻?。會議由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主持。根據議題需要,可由主持人、部門領導或有關專家人員介紹情況,然后對議題進行充分討論,最后由領導小組或副組長進行總結發言。因故未到會單位的意見,可用書面形式在會上表達。
(四)形成紀要。重要的會議應形成會議紀要,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編印會議紀要,抄報上級領導部門,抄送各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
第四章 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與督辦
第二十二條 領導小組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和議定事項,按照職責分工,由成員單位和有關單位負責落實,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協調、督促和檢查,并向領導小組報告有關工作進展情況。
第二十三條 有關部門提交領導小組會議討論的政策、意見等重要文件,經小組會議討論并提出修改或處理意見后,由有關部門按規定程序辦理;對我區有關部門提出的有關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工作的問題和建議,領導小組研究后,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協調有關部門辦理。
第二十四條 建立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年度工作安排和總結報告制度。根據上級部門對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領導小組研究提出年度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工作工作要點,明確責任單位和工作要求。各成員單位對所承擔的工作項目要制定計劃,明確責任,抓好落實,并于年底前將書面工作總結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五章 議事紀律
第二十五條 參會人員須是該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或業務負責人。參會人員除因參加區委主要領導或市直以上主要領導主持的會議、活動等以外,原則上不得請假;確需請假的,應當事先將請假事由及擬委托的代會人名單書面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上報會議主持人批準,經批準后,方可委托代會人參會。
第二十六條 凡事先未請假或未經會議主持人批準同意請假的參會人員,必須確保按照要求準時到達會場或到候會室候會,不得遲到、無故缺席,不得臨時指派他人代會。極個別情況特殊,確需臨時派人代會的,也需在相關議題研究之前盡早向領導小組報告,并在參會時向會議主持人作出說明。
第二十七條 經同意代會的,代會人應當事先熟悉相關議題情況,并能準確發表意見,以確保會議質量。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建立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工作研究咨詢制度。通過課題研究、理論研討、方案論證和政策咨詢等方式,就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工作的重大問題聽取有關專家的意見。
第二十九條 建立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工作重大事項和重要信息通報制度。各成員單位和各部門制定和出臺涉及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工作的政策、措施和重大工作部署,在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工作中的重要舉措、重要活動等重要信息,要及時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三十條 建立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工作聯絡員制度。領導小組在各成員單位設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工作聯絡員。聯絡員原則上由各成員單位負責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工作的科室領導擔任,主要負責與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聯絡和信息溝通,協調督促本單位有關部門開展和落實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工作任務。領導小組辦公室可根據工作需要,召開各成員單位聯絡員會議,具體協調落實領導小組會議議定的有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