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廣州市花都區廟門山北地塊項目農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的通知【花府辦〔2023〕17號】
各鎮(街)政府(辦事處),區府直屬各單位:
《廣州市花都區廟門山北地塊項目農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花山鎮政府、梯面鎮政府反映。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0月17日
廣州市花都區廟門山北地塊項目農村集體
所有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制定目的。
為依法、規范、有序、有效推進廟門山北地塊項目集體所有土地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工作,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含農轉居)及相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保障項目征地拆遷工作有序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3〕3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廟門山北地塊項目農村集體所有土地的征收補償安置工作。
第三條 限制性事項。
征地范圍按照土地征收預公告確定。土地征收預公告發布后,除正常農業生產外,搶栽、搶種的青苗和搶建的建(構)筑物、地上附著物,一律不予補償。在征地范圍內暫停辦理以下事項:
?。ㄒ唬┬屡睾推渌ㄔO用地;
?。ǘ徟陆?、改建、擴建房屋;
(三)辦理入戶和分戶,但因婚姻、出生、回國、軍人退伍轉業、高校畢業生戶籍回遷、投靠直系親屬、刑滿釋放等原因應當入戶、分戶的除外;
(四)以被征收房屋為注冊地址辦理工商注冊登記、變更手續;
?。ㄎ澹└淖兺恋?、房屋用途;
(六)房屋、土地的轉讓、租賃和抵押;
?。ㄆ撸┮岩婪ㄈ〉媒ǚ颗鷾饰募形唇ㄔ焱戤叺姆课莸睦m建。
第四條 征收實施單位。
花山鎮人民政府、梯面鎮人民政府受委托作為廟門山北地塊項目各自轄區的征收具體實施單位,區各相關職能部門以及村(居)民委員會、經濟社配合做好征地拆遷和補償工作。
第五條 土地現狀調查。
征收具體實施單位負責組織調查征收范圍內地塊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以及青苗的權屬、種類、數量等情況,并與涉及的村、社以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對調查結果進行確認。
第六條 補償登記。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規定的辦理補償登記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使用協議等證明文件到所屬轄區的鎮人民政府辦理補償登記。
第二章 征收土地補償
第七條 征收集體土地的補償標準。
征收土地補償費用主要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及一次性耕作補助。
(一)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
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補償對象為土地所有權人,花山鎮部分地塊按13萬元/畝的標準計算征地補償款予以補償。梯面鎮部分地塊按11萬元/畝的標準計算征地補償款予以補償。
?。ǘ┣嗝缪a償費及一次性耕作補助。
青苗補償費具體包括一般青苗補償、樹木補償和水產養殖補償。青苗補償費按照不高于1.5萬元/畝補償,一次性耕作補助費按照不高于3.5萬元/畝補償。
水產養殖補償包括推塘費、干塘費及遷移費。同一征收范圍內不對青苗和建(構)筑物、附著物進行重復補償。紅線外干塘費按5000元/畝予以補償。
如對珍稀果木、珍稀水產品等青苗類型的補償標準有異議,可通過評估方式確定搬遷補償。
一般青苗、樹木和水產養殖的補償對象為所有權人。所有權人存在爭議的,按照相關權利人簽訂的合法協議確定,協議未約定的,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提起訴訟。
第八條 征地獎勵。
為推進本項目用地的征地拆遷工作,提高征地工作效率,按時簽約和交地獎勵總和,每畝最高不得超過被征地補償標準的10%(含給予村、社的工作經費),對按時完成交地任務的村、社,花山鎮范圍內地塊按1.3萬元/畝、梯面鎮范圍地塊按1.1萬元/畝給予其征地獎勵。
第九條 夾心地、邊角地、插花地的補償。
因征收土地造成的不具備獨立耕作條件,形狀不規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確實難以利用或者無法利用的夾心地、邊角地、插花地不產生留用地,只給予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以及一次性耕作補助費,補償后由所屬鎮實施管護。
對于面積小于3畝或小于征地總面積的10%,形狀不規則,確實難以利用或無法利用的夾心地、邊角地,經征收具體實施單位認定后參照本方案第七條予以補償;對于面積大于3畝且大于征地總面積10%的夾心地、邊角地,由征收具體實施單位報請區政府研究審定。
第三章 留用地的核定和兌現
第十條 留用地的核定和兌現。
?。ㄒ唬┝粲玫刂笜嗣娣e按實際征地面積的10%核定;留用地在項目征地范圍內安排的,留用地指標按項目征地面積的1/11核定;已辦理規劃用地手續的留用地再次被政府征收的,按原抵扣留用地指標面積等量返還留用地指標。留用地指標可累加使用。
(二)留用地指標核定基數以土地勘測定界技術報告確定的被征地村征地面積為準,征地過程中形成的夾心地、邊角地、插花地不予核定留用地指標。
?。ㄈ┝粲玫卮_實難以安排落地或面積小于5畝的,采取折算貨幣予以補償,補償標準按照《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推進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留用地高效開發利用的通知》(粵自然資規字〔2020〕4號)、《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留用地管理的意見》(穗府辦規〔2018〕17號)等規定執行。
(四)為保證村民收入不減少,項目征收產生的留用地在未批準落地前,保障村社被征收土地的合法收益不低于被征收前水平,留用地落地前每年支付留用地返租補貼,留用地返租補貼花山鎮按照1.5萬元/畝/年的標準進行補貼。留用地實地留地選址在本村的,補貼期限自花山鎮政府與村社簽訂《土地移交確認書》移交土地之日起計算,至留用地取得建設用地批復文件或完成貨幣補償之日止;實地留地選址在異村的,補貼期限自花山鎮政府與村社簽訂《土地移交確認書》移交土地之日起計算,至取得留用地國有建設用地劃撥決定書或完成貨幣補償之日止。村、社應積極配合辦理用地相關手續,提供所需的相關資料,如因村社原因延誤辦理用地手續,將根據實際情況扣減留用地返租補貼。原則上,留用地返租補貼發放期限不超過3年,按年支付;支付期限不足1年的,按實際月份據實結算,超過3年需要繼續支付的,應報送區政府審定同意。
第四章 被征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
第十一條 征地社保費籌集。
征地社保費按《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政策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21〕22號)、《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關于進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政策意見的通知》(穗府辦規〔2022〕3號)及《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1〕8號)等規定和征地社保費計提標準計算征地社??傤~,費用計入征地成本。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二條 被征收權利人不得提供虛假文件資料騙取補償安置,否則取消給予被征收權利人在本方案中規定的各項優惠政策。如被征收權利人已經取得優惠補償的,該部分補償將予以追繳。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三條 凡辱罵、恐嚇、毆打、報復房屋拆遷工作人員或阻礙房屋拆遷工作人員執行公務的、組織煽動群眾鬧事或阻止施工的,由相關部門依法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 本方案未明確事項,按照有關規定執行或另行補充。
第十五條 對特殊情況,個案提交區政府研究確定。
第十六條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抄送:區委各部委辦局,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區政協辦公室,區紀委辦公室,區法院,區檢察院,各人民團體。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秘書科 2023年10月1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