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關于花都區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調節金征收使用管理細則研究項目的詢價公告
花都區作為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地區,應制定本地區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調節金的征收使用管理細則,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形成制度成果。為高質量完成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工作,探索合理統籌土地增值收益的有效機制,規范調節金征收和使用管理,我局擬聘請符合資質的技術單位開展花都區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調節金征收使用管理細則研究工作,現誠邀相關單位進行報價,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項目內容
(一)工作內容
1.開展花都區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調節金征收使用管理細則研究,起草《花都區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調節金征收使用管理細則(政策建議稿)》,研究土地成本、增值收益核算方式及標準,明確調節金征收比例、征繳流程、支出用途、使用管理等相關事項。
2.配套依據性文件、起草說明、制度廉潔性評估表等送審所需資料,制作政策解讀等說明性材料。
(二)項目預算上限
項目預算費用上限20萬元。
(三)項目要求
落實國家、省、市入市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工作要求,結合《廣州市花都區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實施細則》,探索合理統籌土地增值收益的有效機制,起草《花都區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調節金征收使用管理細則(政策建議稿)》,研究土地成本、增值收益核算方式及標準,明確調節金征收比例、征繳流程、支出用途、使用管理等相關事項,并配套依據性文件、起草說明、制度廉潔性評估表等送審所需資料,制作政策解讀等說明性材料。
(四)提交成果包括:
1.《花都區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調節金征收使用管理細則(政策建議稿)》;
2.《花都區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調節金征收使用管理細則(政策建議稿)》配套依據性文件、起草說明、制度廉潔性評估表等送審所需資料;
3.政策解讀等說明性材料。
二、公告期限
7個自然日(起止日期:6月17日-6月23日)。
三、相關要求
(一)參加報價單位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相關條件。
(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相關業務經營資質,具備在花都區持續跟進服務的能力和花都區相關項目工作經驗。
(三)提供報價文件(包含工作方案):按照上級部門工作部署,報價單位需具備土地規劃機構資質,具有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相關項目經驗。
四、需提供的相關文件
(一)《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法人授權委托書、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五、報價方式
各參加報價單位根據項目需求制定報價文件(包含項目建議書),連同資質證明文件于6月23日17:30前以郵寄的方式提交局辦公樓820室。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盧小姐,聯系電話:020-36999139。
地 址:廣州市花都區迎賓大道5號之一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