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關于征收楊二村、東邊村城中村改造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的決定 花府征房〔2025〕3號
花府征房〔2025〕3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廣州市城中村改造條例》、《廣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穗府規〔2021〕2號)等有關規定,現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因舊城區改建的需要,決定征收廣州市花都區花都大道以北,東邊路以東的部分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屋的各項建設活動符合規劃要求,具體如下:
一、征收范圍:按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關于申請調整廣州市花都區楊二村、東邊村城中村改造項目地塊二規劃選址意見的復函》及所附紅線圖確定(詳見附件1);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二、征收與補償工作由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負責,由廣州市花都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辦公室作為房屋征收部門,并由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花城街道辦事處作為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承擔具體工作。
三、征收補償方案:(詳見附件2)。
四、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征收人)在本決定公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持房地產權證、身份證或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到征收實施單位現場辦公室辦理征收補償登記。
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屬物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
五、根據征收補償方案,被征收人與房屋征收部門和房屋征收實施單位簽訂征收補償協議的簽約期限為本決定公布之日起3個月內。簽約期限屆滿,若被征收人與房屋征收部門和房屋征收實施單位仍達不成征收補償協議,或被征收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和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報請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依法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征收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公告。本府作出的征收補償決定,征收補償采取房屋產權調換的方式,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除外。
六、其他有關事項
被征收人對本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本決定公布之日起60天內依法向廣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本決定公布之日起6個月內依法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七、相關資料可以向房屋征收部門或房屋征收實施單位獲取。
八、征收范圍內歷史文化遺產、古樹名木普查情況:征收范圍內不涉及目前已公布認定的歷史文化遺產、古樹名木。
九、啟征日期:自本征收決定公布之日起。
房屋征收部門地址:廣州市 征收實施單位地址:廣州市 花都區迎賓大道5號之一 花都區紫薇路50號
聯系人:賴工 聯系人:陳工
聯系電話:020-36932236 聯系電話:020-36883772
附件:1.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關于申請辦理楊二村、東邊村城中村改造項目地塊二規劃選址意見的復函》(穗規劃資源業務函〔2025〕11238號)
2.楊二村、東邊村城中村改造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方案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