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發展和改革局轉發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2026年第一次動態調整廣州市非居民管道燃氣銷售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
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區市場監管局、各鎮街、園區管委會:
請按規定貫徹落實,并請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轉區內各管道燃氣經營企業。
廣州市花都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15日
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2026年第一次動態調整廣州市非居民管道燃氣銷售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
穗發改〔2026〕1號
各區發展改革局,各管道燃氣經營企業:
為切實做好天然氣保障供應工作,推動管道燃氣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廣東省定價目錄(2022年版)》,我委對全市18家管道燃氣經營企業天然氣氣源購進成本(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開展了成本調查。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從2026年1月20日起,我市非居民管道燃氣銷售最高限價從4.47元/立方米調整為4.41元/立方米,不得上浮,下浮幅度不限。
二、各管道燃氣經營企業要配合我委開展管道燃氣氣源價格監測和成本調查工作,提供客觀準確的成本數據。
三、各區發展改革局、各管道燃氣經營企業應做好價格調整的宣傳解釋工作,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及時向我委(價格處)反映。
四、本通知執行期為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7月19日,執行期內如遇法律、法規、行政規范性文件和相關政策規定調整變化的,從其規定。
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