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征地補償安置公告補充公告 穗花征補充〔2024〕31號
穗花征補充〔2024〕31號
2024年9月24日,我區發布了《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征地補償安置公告》(穗花府征前公〔2024〕47號)(以下簡稱《公告》),2024年10月25日,我區發布了《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征地補償安置公告補充公告》(穗花征補充〔2024〕25號)(以下簡稱《補充公告》)。
根據《土地勘測定界技術報告書》(用地方案號:2024DX046),廣州市花都區平西村、新和村城中村改造項目地塊一(低效用地)涉及征收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新和村經濟聯合社、第五經濟合作社、第十三經濟合作社、第十四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土地,面積共5.2782公頃?,F對《補充公告》調整如下:
一、原《補充公告》中的第二點調整為“(二)留用地安置。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見》(粵府辦〔2016〕30號)、參照《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留用地管理的意見》(穗府辦規〔2018〕17號)相關規定,按實際征收土地面積的10%安排留用地,留用地兌現方式為置換物業。”
二、原《補充公告》附件《關于廣州市花都區2024年度第五十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廣州市花都區平西村、新和村城中村改造項目地塊一(低效用地)〕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中的第六條第二點留用地安置內容進行調整,詳見附件。
三、原《公告》、《補充公告》其他內容保持不變。
四、補充公告時間: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13日。
特此公告。
附件:關于廣州市花都區2024年度第五十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廣州市花都區平西村、新和村城中村改造項目地塊一(低效用地)〕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