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征地補償安置公告補充公告 穗花征補充〔2025〕15號
穗花征補充〔2025〕15號
2021年8月9日,我區發布了《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關于廣州北站綜合交通樞紐開發建設項目(首、二期)安置區項目征地補償安置的公告》(穗花府征前公〔2021〕8號)(以下簡稱原《公告》)。
根據《土地勘測定界技術報告書》(用地方案號:2024KJ01140056),廣州北站綜合交通樞紐開發建設項目(首、二期)安置區涉及征收廣州市花都區新華街新街經濟聯合社、新街村鐘村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土地,面積共2.8133公頃。現對原《公告》調整如下:
一、原《公告》中的第一條至第八條調整為如下內容:
“一、征收范圍。擬征收土地位于廣州市花都區新華街新街經濟聯合社、新街村鐘村經濟合作社范圍內,具體位置詳見附圖(附件3)。實際征收土地范圍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二、征收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為在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用地的。
三、土地現狀。根據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擬征收土地現狀為:擬征收廣州市花都區新華街新街經濟聯合社、新街村鐘村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2.8133公頃(42.1995畝)。其中,農用地0.0036公頃(0.0540畝),不涉及耕地;建設用地2.8097公頃(42.1455畝),不涉及未利用地。
四、補償方式和標準。(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根據《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廣州市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成果的批復》(粵自然資函〔2024〕103號)的規定,土地補償費標準為120萬元/公頃,安置補助費標準為120萬元/公頃。(二)農村村民住宅補償。本次征地不涉及農村村民住宅補償。(三)青苗及其他地上附著物補償。青苗及其他地上附著物補償參照《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花都區片區征地包干補償工作方案的通知》(花府辦〔2016〕12號)的規定執行。
五、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一)貨幣安置。有關費用已包含在土地補償費與安置補助費中。(二)留用地安置。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見》(粵府辦〔2016〕30號),參照《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留用地管理的意見》(穗府辦規〔2018〕17號)相關規定,已辦理規劃用地手續的留用地再次被政府征收的,按原抵扣留用地指標面積等量返還留用地指標,剩余部分按實際征地面積的10%,按照實地留地方式安排留用地。(三)社會保障。該項目征收新華街新街村土地面積共42.1995畝,征地雙方已于2020年11月完成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簽訂,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政策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21〕22號)第八點規定執行原征地社保政策,核定該項目涉及應納入養老保障范圍的被征地農民595人,按1.62萬元/人標準一次性計提征地社保費共963.90萬元,預存入區‘收繳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過渡戶’,專款用于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詳見附件2)。
六、其他事項。(一)補充公告時間: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24日(不少于10個工作日)。(二)補償登記期限和方式。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應當在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24日內,持集體土地所有權證、集體土地使用權證、集體土地承包合同及身份證等證明材料至廣州市花都區建設路1號新華街道辦事處(聯系人:杜工,聯系電話:020-86825026)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請相互轉告。未按期辦理補償登記的,其補償內容以經確認或者公示的土地現狀調查結果為準。(三)異議反饋渠道。對本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異議的,請于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24日內持土地權屬證明材料等向我區新華街道辦事處提交書面意見。異議提交地址為:廣州市花都區建設路1號新華街道辦事處(聯系人:杜工,聯系電話:020-86825026;郵編:510800)。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書面意見的,視為無異議。我區將在收取意見后,對符合《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規定條件的,依法依規組織聽證。”
二、原《公告》附件1《廣州北站綜合交通樞紐開發建設項目(首、二期)安置區項目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進行調整,詳見附件1。
三、原《公告》附件2《關于廣州北站綜合交通樞紐開發建設項目(首、二期)安置區項目的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方案》進行調整,詳見附件2。
四、原《公告》附件3《花都區2020年度第三十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廣州北站綜合交通樞紐開發建設項目〔首、二期〕安置區)征地補償安置公告附圖》進行調整,詳見附件3。
特此公告。
附件:1.關于廣州市花都區2020年度第三十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廣州北站綜合交通樞紐開發建設項目〔首、二期〕安置區)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2.關于廣州市花都區2020年度第三十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廣州北站綜合交通樞紐開發建設項目〔首、二期〕安置區)項目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方案
3.征地補償安置公告補充公告附圖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