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征地補償安置公告補充公告 穗花征補充〔2023〕37號
穗花征補充〔2023〕37號
2023年6月21日,我區發布了《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征地補償安置公告》(穗花府征前公〔2023〕25號)(以下簡稱《公告》)。
根據《土地勘測定界技術報告書》(用地方案號:2023DX006),工業大道南三西地塊三期項目擬征收廣州市花都區新華街大陵村上陵經濟合作社,大陵村上陵經濟合作社、大陵經濟聯合社(共有),大陵經濟聯合社屬下的集體土地,面積共20.5420公頃。現對《公告》調整如下:
一、原《公告》中的第三條調整為“擬征收新華街大陵村上陵經濟合作社,大陵村上陵經濟合作社、大陵經濟聯合社(共有),大陵經濟聯合社集體所有土地20.5420公頃(308.1300畝)。其中農用地7.2881公頃(109.3215畝),含耕地0.3723公頃(5.5845?畝);建設用地13.2539公頃(198.8085?畝),不涉及未利用地。”
二、原《公告》中的第六條第二點調整為“(二)留用地安置。根據《廣東省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留用地管理辦法》(粵府辦〔2009〕41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見》(粵府辦〔2016〕30號)相關規定,同時地塊征地協議簽訂于《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見》(穗府辦規〔2018〕17號)有效期內,對已辦理規劃用地手續的留用地再次被政府征收的,參照按原抵扣留用地指標面積等量返還方式安排留用地,剩余部分按實際征收土地面積的10%安排留用地,留用地兌現方式為實物留地。”
三、原《公告》中的第六條第三點調整為“(三)社會保障費用。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政策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21〕22號)規定,核定該項目按2.14萬元/畝的標準一次性將集體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存入“收繳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過渡戶”,費用合計659.42萬元,專款用于被征地農民繳納養老保險費用。征地批準文件批復的實際范圍有變化的,費用將做相應調整。”
四、原《公告》附件1《關于廣州市花都區2022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工業大道南三西地塊三期)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中的第三條和第六條的第二點留用地安置、第三點社會保障費用進行調整,詳見附件1。
五、原《公告》附件2《廣州市花都區2022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工業大道南三西地塊三期)項目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方案》第二條征地社保費籌集的相關內容進行調整,詳見附件2。
六、原《公告》附件3《征地補償安置公告附圖》的紅線范圍進行調整,詳見附件3。
七、原《公告》其他內容保持不變。
八、補充公告時間:2023年11月11日至2023年11月24日
特此公告。
附件:1. 關于廣州市花都區2022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工業大道南三西地塊三期)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2. 廣州市花都區2022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工業大道南三西地塊三期)項目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方案
3. 征地補償安置公告補充公告附圖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