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征地補償安置公告補充公告穗花征補充〔2024〕24號
2024年9月24日,我區發布了《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征地補償安置公告》(穗花府征前公〔2024〕46號)(以下簡稱《公告》)。
根據《土地勘測定界技術報告書》(用地方案號:2024DX047),廣州市花都區平西村、新和村城中村改造項目地塊一涉及征收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新和村經濟聯合社、第五經濟合作社、第六經濟合作社、第十三經濟合作社、第十四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土地,面積共1.9563公頃?,F對《公告》調整如下:
一、原《公告》中的第四條第一點調整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等規定,并結合《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廣州市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成果的批復》(粵自然資函〔2024〕103號),征收集體農用地按195萬元/公頃補償(其中,土地補償費97.5萬元/公頃、安置補助費97.5萬元/公頃)、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按195萬元/公頃的標準補償?!?/p>
二、原《公告》中的第六條第二點調整為“(二)留用地安置。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見》(粵府辦〔2016〕30號)、參照《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留用地管理的意見》(穗府辦規〔2018〕17號)相關規定,按實際征收土地面積的10%安排留用地,留用地兌現方式為實物留地?!?/p>
三、原《公告》附件1《關于廣州市花都區2023年度第三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廣州市花都區平西村、新和村城中村改造項目地塊一)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中的第四條第一點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第六條第二點留用地安置內容進行調整,詳見附件。
四、原《公告》其他內容保持不變。
五、補充公告時間: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8日。
特此公告。
附件:關于廣州市花都區2023年度第三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廣州市花都區平西村、新和村城中村改造項目地塊一)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