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花府征〔2024〕67號
穗花府征〔2024〕67號
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象山經濟聯合社的舊村莊集體建設用地征為國有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02)〔2024〕219號),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象山經濟聯合社屬下集體土地3.0476公頃征收為國有土地。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花東鎮薪象科創中心項目舊村莊集體建設用地轉為國有建設用地手續地塊。
二、征收土地范圍: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象山經濟聯合社(四至范圍詳見附圖)。
三、被征收土地情況: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象山經濟聯合社屬下的集體建設用地3.0476公頃。
四、批準時間及工作安排:
1.批準時間:2024年12月2日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復。
2.實施安排: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5日,請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象山經濟聯合社及相關權利人,持權屬證明、征地補償協議等,到(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人民政府,地址:花都區花都大道東620號)申領土地征收補償相關費用(補償費用已預付的除外),辦理產權注銷登記,并將土地交付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人民政府。
五、其他事項: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象山經濟聯合社的舊村莊集體建設用地征為國有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02)〔2024〕219號)向廣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批準文件
2.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3.征收土地公告附圖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