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花府征〔2025〕69號
穗花府征〔2025〕69號
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廣州市花都區(空港經濟區)2025年度第十八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02)〔2025〕219號),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九湖村第一、第二、第三經濟合作社,南溪村第一、第二經濟合作社,三鳳村第五、第六經濟合作社和三鳳經濟聯合社屬下的集體土地2.5829公頃征收為國有土地。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廣州空港經濟區拆遷安置區(花東安置區)教育配套設施建設項目。
二、征收土地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為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區綜合服務、社會福利、市政公用、優撫安置、英烈保護等公共事業需要用地。
三、征收土地范圍: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九湖村第一、第二、第三經濟合作社,南溪村第一、第二經濟合作社,三鳳村第五、第六經濟合作社和三鳳經濟聯合社(四至范圍詳見附圖)。
四、被征收土地情況: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九湖村第一、第二、第三經濟合作社,南溪村第一、第二經濟合作社,三鳳村第五、第六經濟合作社和三鳳經濟聯合社屬下的集體農用地2.4279公頃(其中耕地0.1141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同時使用上述有關村集體建設用地0.1550公頃,以上合計2.5829公頃集體土地一并辦理征地手續。
五、批準時間及工作安排:
1.批準時間:2025年10月31日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復。
2.實施安排: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15日,請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九湖村第一、第二、第三經濟合作社,南溪村第一、第二經濟合作社,三鳳村第五、第六經濟合作社和三鳳經濟聯合社及相關權利人,持權屬證明、征地補償協議等,到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人民政府(地址:廣州市花都區花都大道東620號)申領土地征收補償相關費用(補償費用已預付的除外),辦理產權注銷登記,并將土地交付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人民政府。
六、其他事項: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廣州市花都區(空港經濟區)2025年度第十八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02)〔2025〕219號)向廣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批準文件
2.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3. 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方案
4.征收土地公告附圖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