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府(花)征〔2021〕20號
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粵府土審(02)〔2021〕48號),同意將廣州市花都區新華街橫潭村第六經濟合作社屬下4.9549公頃集體建設用地征為國有建設用地。現將經依法批準的粵府土審(02)〔2021〕48號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花都區橫潭村河西(第六)經濟社舊村全面改造項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廣州市花都區新華街橫潭村
三、被征地村及面積:
廣州市花都區新華街橫潭村屬下的集體土地4.9549公頃,全部為建設用地。
四、征地補償:
為實施橫潭村更新改造,經橫潭村第六經濟合作社村民代表依法表決同意,將花都區橫潭村河西(第六)經濟社舊村全面改造涉及的4.9549公頃的集體建設用地征為國有建設用地。批準后,擬開展“三舊”改造,并擬采取回遷安置的方式進行補償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本公告規定的期限內,對公告有異議的請持相關證明材料到指定的地點進行登記。
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廣州市花都區新華街橫潭村第六經濟合作社舊村莊集體建設用地征為國有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02)〔2021〕48號)”征地批復向廣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六、關于征地補償安置的其他有關事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當事人對本征地補償安置標準有爭議,不影響本方案的組織實施。
特此公告
附件:1.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廣州市花都區新華街橫潭材第六經濟合作社舊村莊集體建設用地征為國有建設用地的批復 粵府土審(02)〔2021〕48號.pdf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