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花府征〔2022〕11號
穗花府征〔2022〕11號
經國務院授權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機場北進場路(花都大道-山前旅游大道)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授)〔2022〕5號),將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大東村、鳳崗村、九湖村、高溪村、利農村、農光村、元崗村、珠湖村的集體土地32.1338公頃征收為國有土地。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機場北進場路(花都大道-山前旅游大道)。
二、征收土地范圍: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大東村、鳳崗村、九湖村、高溪村、利農村、農光村、元崗村、珠湖村。四至范圍詳見附圖。
三、被征收土地情況:花東鎮大東村集體土地總面積0.8664公頃,其中,農用地0.8353公頃(其中耕地0.0203公頃、園地0.2381公頃、林地0.2938公頃、其他農用地0.2831公頃),建設用地0.0311公頃。鳳崗村集體土地總面積6.9316公頃,其中,農用地6.5068公頃(其中耕地1.2129公頃、園地3.2993公頃、林地1.1207公頃、其他農用地0.8739公頃),建設用地0.4248公頃。鳳崗村、九湖村(共有)集體土地總面積0.1845公頃,其中,農用地0.1845公頃(林地0.1845公頃)。高溪村集體土地總面積11.3505公頃,其中,農用地11.3460公頃(耕地4.7898公頃、園地5.5350公頃、其它農用地1.0212公頃),建設用地0.0017公頃,未利用地0.0028公頃。九湖村集體土地總面積4.2863公頃,其中,農用地4.2863公頃(林地0.9906公頃、園地3.2957公頃)。利農村集體土地總面積0.0366公頃,其中,農用地0.0366公頃(耕地0.0170公頃、園地0.0165公頃,其它農用地0.0031公頃)。農光村集體土地總面積3.7036公頃,其中,農用地3.4452公頃(耕地1.1360公頃、園地1.8040公頃、其它農用地0.5052公頃),建設用地0.1336公頃,未利用地0.1248公頃。元崗村集體土地總面積0.9433公頃,其中,農用地0.9333公頃(耕地0.2376公頃、園地0.5878公頃、其它農用地0.1079公頃),建設用地0.0100公頃。珠湖村集體土地總面積3.8310公頃,其中,農用地2.5877公頃(耕地0.6645公頃、園地1.1589公頃、林地0.1754公頃、其它農用地0.5889公頃),建設用地1.2433公頃。
四、批準時間及工作安排:
1.批準時間:2022年2月9日。
2.實施安排:請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大東村、鳳崗村、九湖村、高溪村、利農村、農光村、元崗村、珠湖村及相關權利人,于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7月1日期間,持權屬證明、征地補償協議等,到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花都大道東620號申領土地征收補償相關費用(補償費用已預付的除外),辦理產權注銷登記,并將土地交付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人民政府。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機場北進場路(花都大道-山前旅游大道)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授)〔2022〕5號)向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申請行政復議。
特此公告。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