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花府征〔2022〕19號
穗花府征〔2022〕19號
廣東省人民政府委托廣州市政府批準(《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廣州市花都區2021年度第二十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的批復》(粵府土審(02)〔2022〕97號),將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平西村第十六經濟合作社、第十八經濟合作社、第十七經濟合作社、第十四經濟合作社以及平西村經濟聯合社、平山村聯合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土地10.0261公頃征收為國有土地。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中軸線八地塊(二期)。
二、征收土地范圍: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鐵山河以西、花都大道以北。四至范圍詳見附圖。
三、被征收土地情況: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平西村第十六經濟合作社、第十八經濟合作社、第十七經濟合作社、第十四經濟合作社以及平西村經濟聯合社、平山村聯合經濟合作社的集體土地10.0261公頃,其中農用地9.9457公頃(耕地4.2684公頃、園地2.9052公頃、其他農用地2.7721公頃)、建設用地0.0804公頃。
四、批準時間及工作安排:
1.批準時間:2022年5月19日。
2.實施安排: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平西村第十六經濟合作社、第十八經濟合作社、第十七經濟合作社、第十四經濟合作社以及平西村經濟聯合社、平山村聯合經濟合作社及相關權利人,于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7月19日期間,持權屬證明、征地補償協議等,到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人民政府(地址: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花山大道1號)申領土地征收補償相關費用(補償費用已預付的除外),辦理產權注銷登記,并將土地交付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人民政府。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廣州市花都區2021年度第二十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的批復》(粵府土審(02)〔2022〕97號)向廣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特此公告。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