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花府征〔2022〕26號
穗花府征〔2022〕26號
廣東省人民政府委托廣州市政府批準(《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廣州市花都區2020年度第四十六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的批復》粵府土審(02)〔2022〕95號,將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兩龍村沙脊經濟合作社、東方村十四、十五、十六經濟合作社以及南村村第一、第七、第八、第九、第十三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土地26.8881公頃征收為國有土地。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菊花石大道東一地塊分地塊一。
二、征收土地范圍: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四至范圍詳見附圖)。
三、被征收土地情況: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兩龍村沙脊經濟合作社、東方村十四、十五、十六經濟合作社以及南村村第一、第七、第八、第九、第十三經濟合作社的集體土地26.8881公頃,其中,農用地26.6298公頃(耕地16.1554公頃、園地6.5015公頃、林地0.4196公頃、其他農用地3.5533公頃),建設用地0.2583公頃。
四、批準時間及工作安排:
1.批準時間:2022年5月19日。
2.實施安排: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兩龍村沙脊經濟合作社、東方村十四、十五、十六經濟合作社以及南村村第一、第七、第八、第九、第十三經濟合作社及相關權利人,于2022年6月29日至2022年7月28日期間,持權屬證明、征地補償協議等,到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人民政府(地址: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花山大道1號)申領土地征收補償相關費用(補償費用已預付的除外),辦理產權注銷登記,并將土地交付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人民政府。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廣州市花都區2020年度第四十六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的批復》(粵府土審(02)〔2022〕95號)向廣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特此公告。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