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花府征〔2023〕5號
穗花府征〔2023〕5號
廣東省人民政府委托廣州市政府批準[《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廣州市花都區2022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02)〔2022〕211號)],將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平山村經濟聯合社、平山村聯合、聯民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土地7.4824公頃征收為國有土地。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花山鎮交通設施集中安置區項目。
二、征收土地范圍: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平山村觀明路以北。四至范圍詳見附圖。
三、被征收土地情況: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平山村經濟聯合社、平山村聯合、聯民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土地7.4824公頃。其中,農用地6.7353公頃(其中耕地4.4757公頃),未利用地0.0817公頃,建設用地0.6654公頃。
四、批準時間及工作安排:
(一)批準時間:2022年12月28日。
(二)實施安排:請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平山村經濟聯合社、平山村聯合、聯民經濟合作社及相關權利人,于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2月17日期間,持權屬證明、征地補償協議等,到花都區花山鎮人民政府(廣東省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花山大道1號)申領土地征收補償相關費用(補償費用已預付的除外),辦理產權注銷登記,并將土地交付花都區花山鎮人民政府。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廣州市花都區2022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02)〔2022〕211號)向廣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批準文件
2.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3.征收土地公告附圖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