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花府征〔2024〕5號
穗花府征〔2024〕5號
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廣州市花都區2022年度第五十八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02)〔2023〕200號),將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平山村上村經濟合作社、下村經濟合作社屬下的土地10.8528公頃(其中耕地3.2177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同時使用上述有關村集體建設用地10.8528公頃,以上合計10.8528公頃集體土地一并辦理征地手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廣州市花都區2022年度第五十八批次城鎮建設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圍: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平山村上村經濟合作社、下村經濟合作社。(四至范圍詳見附圖)。
三、被征收土地情況: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平山村上村經濟合作社、下村經濟合作社屬下的土地10.8528公頃(其中耕地3.2177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同時使用上述有關村集體建設用地10.8528公頃,以上合計10.8528公頃。
四、批準時間及工作安排:
(一)批準時間:2023年12月25日。
(二)實施安排:請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平山村上村經濟合作社、下村經濟合作社及相關權利人于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9日期間,持權屬證明、征地補償協議等,到花都區花山鎮人民政府(廣東省廣州市花都區106國道)申領土地征收補償相關費用(補償費用已預付的除外),辦理產權注銷登記,并將土地交付花都區花山鎮人民政府。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廣州市花都區2022年度第五十八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02)〔2023〕200號)向廣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批準文件
2.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3.征收土地公告附圖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