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花府征〔2024〕10號
穗花府征〔2024〕10號
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廣州市花都區(空港經濟區)2019年度第三十三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02)〔2024〕23號),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平東村第五經濟合作社、第六經濟合作社、上豐經濟合作社、歐陽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土地4.7058公頃征收為國有土地。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保稅大道北一號地塊(地塊一)。
二、征收土地范圍: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平東村第五經濟合作社、第六經濟合作社、上豐經濟合作社、歐陽經濟合作社(四至范圍詳見附圖)。
三、被征收土地情況: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平東村第五經濟合作社、第六經濟合作社、上豐經濟合作社、歐陽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農用地4.7058公頃(其中耕地0.8580公頃)。
四、批準時間及工作安排:
(一)批準時間:2024年2月1日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復。
(二)實施安排: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14日,請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平東村第五經濟合作社、第六經濟合作社、上豐經濟合作社、歐陽經濟合作社及相關權利人,持權屬證明、征地補償協議等,到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人民政府(地址: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花山大道1號花山鎮人民政府)申領土地征收補償相關費用(補償費用已預付的除外),辦理產權注銷登記,并將土地交付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人民政府。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廣州市花都區(空港經濟區)2019年度第三十三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02)〔2024〕23號)向廣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批準文件
2.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3.征收土地公告附圖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