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花府征〔2024〕15號
穗花府征〔2024〕15號
廣東省人民政府委托廣州市人民政府批準(《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廣州市花都區2022年度第二十四批次城鎮建設用地批復》(粵府土審(02)〔2024〕29號)),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四聯村第二、第七、第八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土地合計2.9153公頃征收為國有土地。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山前旅游大道南一地塊安置區。
二、征收土地范圍:廣州市花都區花僑大道以東、山前旅游大道以南(四至范圍詳見附圖)。
三、被征收土地情況: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四聯村第二、第七、第八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土地合計2.9153公頃,其中集體農用地2.8078公頃、集體建設用地0.1075(其中耕地0.0032公頃)。
四、批準時間及工作安排:
1.批準時間:2024年2月9日經廣東省人民政府委托廣州市人民政府批準。
2.實施安排: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25日,請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四聯村第二、第七、第八經濟合作社及相關權利人,持權屬證明、征地補償協議等,到廣州市花東鎮人民政府(地址: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花都大道東620號)申領土地征收補償相關費用(補償費用已預付的除外),辦理產權注銷登記,并將土地交付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人民政府。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廣州市花都區2022年度第二十四批次城鎮建設用地批復》(粵府土審(02)〔2024〕29號)向廣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批準文件
2.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3.征收土地公告附圖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