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花府征〔2024〕24號
穗花府征〔2024〕24號
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廣州市花都區2022年度第二十七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02)〔2024〕64號),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平東村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土地0.4375公頃征收為國有土地。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山下經濟聯合社村集體經濟發展留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圍: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平東村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經濟合作社(四至范圍詳見附圖)。
三、被征收土地情況: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平東村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農用地0.4375公頃(其中耕地0.2039公頃)。
四、批準時間及工作安排:
1.批準時間:2024年5月15日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復。
2.實施安排:2024年6月3日-2024年6月18日,請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平東村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經濟合作社及相關權利人,持權屬證明、征地補償協議等,到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人民政府(地址: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106國道)申領土地征收補償相關費用(補償費用已預付的除外),辦理產權注銷登記,并將土地交付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人民政府。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廣州市花都區2022年度第二十七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02)〔2024〕64號)向廣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批準文件
2.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3.征收土地公告附圖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