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關于新建廣州鐵路樞紐東北貨車外繞線工程建設用地的批復 自然資函〔2020〕326號
自然資函〔2020〕326號
廣東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于審批新建廣州鐵路樞紐東北貨車外繞線工程建設項目用地的請示》(粵府〔2019〕111號)業經國務院批準, 現批復如下:
一、 同意廣州市花都區、黃埔區、白云區、增城區將農民集體所有農用地262.999公頃(其中耕地84.3921公頃)、未利用地3.3285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并辦理征地手續,另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建設用地33.2112公頃;同意將國有農用地6.0638公頃(其中耕地1.9402公頃)、未利用地1.226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同時使用固有建設用地10.867公頃。
以上共計批準建設用地317. 6955公頃,由當地人民政府按照供地方案中的供地方式依法依規提供,作為新建廣州鐵路樞 紐東北貨車外繞線工程建設用地。當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及 時核發劃撥決定書或與土地使用者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并上傳土地市場監測與監管系統。
二、 督促當地人民政府和用地單位切實落實核減的用地
?。ü灿嫼藴p2.1133公頃,均為橋梁用地〉, 進一步完善有關用地方案,節約集約用地。
三、督促當地人民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做好與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的銜接, 嚴格履行征地批后實施程序, 及時足額支付補償費用,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落實安置措施, 妥善解決好被征地農民的生產和生活,保證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地補償安置不落實的,不得動工用地。
四、你省人民政府負責落實補充耕地。 督促補充耕地責任單位認真按照補充耕地方案,補充數量相等、質量相當的耕地, 落實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土壤剝離利用。督促建設單位依法履行復墾義務。
五、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征收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
自然資源部
2020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