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關于廣州市花都區2024年度第四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市審批權)的批復
花都區人民政府:
經你區人民政府審核同意上報的《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關于上報廣州市花都區2024年度第四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請示》(穗規劃資源花報〔2024〕304號)及有關報批材料收悉。經廣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復如下:
一、同意廣州市花都區2024年度第四批次使用0.1525公頃城鎮建設用地,即同意將你區花城街大華村興隆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農用地0.1524公頃(不涉及耕地)轉為建設用地,同時使用上述有關村集體建設用地0.0001公頃,以上合計批準建設用地0.1525公頃。上述批準建設用地0.1525公頃,由當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規供應。
二、進行批后實施審查后積極開展具體項目供地工作;及時將批后實施情況在省土地市場動態監測與監管系統填報,并按反饋制度要求上報我局,以便我局上報省自然資源廳、自然資源部備案。
三、使用土地涉及的耕地占用稅等有關稅費的收繳或調整,請按有關規定辦理。
四、你區自然資源管理部門應按照有關規定發布公告,保障相關土地權利人的知情權。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