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廣州市花都區鯉魚涌綜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復函
投資項目統一代碼:2403-440114-19-01-496505
廣州市花都區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廣州市花都區鯉魚涌綜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復函
穗花發改投批〔2024〕26號
廣州市花都區水務局:
《廣州市花都區水務局關于申請對廣州市花都區鯉魚涌綜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審批的函》及有關資料收悉。經研究,現就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函復如下:
一、根據《廣州市花都區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建設方案聯審決策委員會水務專業委員會關于廣州市花都區鯉魚涌綜合整治工程聯合評審會議紀要》,原則同意你單位報來的廣州市花都區鯉魚涌綜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建設規模和建設內容。本項目位于廣州市花都區炭步鎮。本次鯉魚涌綜合整治工程中,鯉魚涌干流整治段設計防洪標準為20年一遇洪水不漫堤,支涌維持現狀防洪標準。工程主要對主涌和支涌進行清疏和護坡護岸工程,其中主涌整治長度2.26千米,支涌整治長度2.20千米。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河道護岸工程、水環境整治工程、水生態修復等。其中河道護岸工程為新建護岸長9.2千米,新建堤頂路長4.537千米,新建防洪閘2座,人行橋4座,箱涵5座。水環境整治工程為新建一體化泵站2座,泵站主要用于補水,設計流量為0.1立方米/秒;新建輸水管1569米,新建一體化水質凈化設備1宗。水生態修復工程為建設生態岸線8.94千米,風水塘生態修復面積35515平方米。
三、投資估算及資金來源。項目估算總投資4493.05萬元,其中:工程費用3640.29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452.03萬元、預備費400.73萬元。資金來源為區財政資金。
四、建設管理模式。項目由廣州市花都區水務建設管理中心負責建設管理。
五、建設工期。本工程建設期為2024年9月-2025年6月。
六、招標事項。工程招標核準意見詳見附件。
七、本審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內完成下一階段審批工作的,本審批文件持續有效;有效期屆滿時未完成下一階段審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滿前3個月內向我局申請延期,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本審批文件自動失效。
附件:廣州市工程招標核準意見表
廣州市花都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12日
附件
廣州市工程招標核準意見表
項目名稱:廣州市花都區鯉魚涌綜合整治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