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關于廣州市花都區新華街田美村東南經濟合作社收回田美村東南經濟社舊村全面改造項目范圍內集體土地使用權的批復
花府函〔2026〕1號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關于廣州市花都區新華街田美村東南經濟合作社收回田美村東南經濟社舊村全面改造項目范圍內集體土地使用權的批復
廣州市花都區新華街田美村東南經濟合作社:
《新華街關于收回田美村東南經濟社舊村全面改造項目范圍內集體土地使用權的請示》(新華街報〔2025〕19號)及相關材料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及第二款規定,現批復如下:
同意你合作社收回田美村東南經濟社舊村全面改造項目內集體土地使用權,用于開展田美村東南經濟社舊村改造工作。請你合作社依法按程序組織實施收回集體土地使用權的有關工作,并落實相關補償及安置等事宜。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
2026年1月9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