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廢止花府辦〔2022〕3號文件的通知
花府辦〔2025〕19號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廢止花府辦〔2022〕3號文件的通知
各鎮(街)政府(辦事處),區府直屬各單位:
經區政府同意,現廢止《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廣州空港經濟區(平東村村莊地塊)農村集體土地和房屋征收拆遷補償安置方案的通知》(花府辦〔2022〕3號),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停止執行。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9月12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秘書科 2025年9月12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