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關于《廣州市花都區城鎮建設用地規模落實方案(華南國家植物園城園融合體系花都湖遷地保護示范區建設項目)》的批后公告
《廣州市花都區城鎮建設用地規模落實方案(華南國家植物園城園融合體系花都湖遷地保護示范區建設項目)》已經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批復同意。根據《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做好城鎮開發邊界管理的通知(試行)》(粵自然資發〔2024〕4號)、《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加強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實施管理的通知》(粵自然資發〔2025〕2號)及相關規定,現公告如下:
一、公告機關: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
二、公告內容
1.城鎮建設用地規模落實使用原因
華南國家植物園城園融合體系花都湖遷地保護示范區建設項目有9.7782公頃用地不符合《廣州市花都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需編制城鎮建設用地規模落實方案落實城鎮用地規模。為落實國務院同意在廣州設立華南國家植物園的批復要求、推進華南國家植物園城園融合體系遷地保護示范區建設,我局按照《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做好城鎮開發邊界管理的通知(試行)》(粵自然資發〔2024〕4號)、《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加強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實施管理的通知》(粵自然資發〔2025〕2號)等文件,組織編制了《廣州市花都區城鎮建設用地規模落實方案(華南國家植物園城園融合體系花都湖遷地保護示范區建設項目)》,局部調整了花都區城鎮開發邊界外新增城鎮建設用地布局。
2.城鎮建設用地規模落實使用情況
本項目調入地塊涉及2個地塊WTR01至WTR02,總面積9.7782公頃。其中WTR01面積0.1022公頃,使用后均規劃為城鎮建設用地中的公園綠地;WTR02面積9.6760公頃,使用后規劃為城鎮建設用地中的公園綠地9.1261公頃、城鎮村道路用地0.0840公頃、防護綠地0.4659公頃。本項目調出地塊涉及1個地塊WTC01,總面積10.1102公頃,使用后均規劃為農用地。
3.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控制線管控要求
本項目調入和調出地塊均位于城鎮開發邊界外,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調出地塊不涉及生態保護紅線和自然保護地,調入地塊涉及生態保護紅線和自然保護地9.7396公頃,主要為遷地保護示范區的上游濕地建設區,建設工程為生態保護類工程,屬于生態保護紅線內允許的對生態功能不造成破壞的有限人為活動,即《自然資源部 生態環境部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管理的通知(試行)》(自然資發〔2022〕142號)第一條的第5種情形,不破壞生態功能的適度參觀旅游、科普宣教及符合相關規劃的配套性服務設施和相關的必要公共設施建設及維護,目前已取得省人民政府出具的有限人為活動的認定意見及涉及自然保護地省級林業主管部門同意的意見。本項目調入和調出地塊不涉及城市綠線、城市黃線、城市紫線、歷史文化保護線等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所劃定的控制線,調出地塊不涉及城市藍線,調入地塊涉及城市藍線2.6721公頃,不涉及城市藍線內禁止進行的活動。后期將按照省自然資源廳統一工作部署等量縮減城鎮開發邊界內規劃新增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確保規劃新增城鎮建設用地規模和城鎮開發邊界擴展倍數不突破。
特此公告。
附圖:1.落實地塊土地使用規劃圖(落實前)
2.落實地塊土地使用規劃圖(落實后)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
2025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