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音頻、圖文解讀)《花都區城市道路臨時泊位使用費標準》政策解讀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據
(一)制定背景。2021年制定《廣州市花都區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廣州市花都區城市道路臨時泊位使用費標準的通知》(花發改規字〔2021〕1號)時,我區城市道路臨時泊位主要集中在城區,因此區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沒有劃分重點、非重點區域。近年來,我區臨時泊位資源擴大,新增了很多城市道路臨時泊位,有必要按照《廣州市停車場條例》第八條“城市中心區域高于外圍區域、重點區域高于非重點區域、擁堵時段高于空閑時段”的原則制定新的收費標準,進一步提高城市道路臨時泊位的使用效率。新的收費標準對重點區域、次重點區域和非重點區域等三個不同區域的車輛實施差別化收費。“重點區域”“次重點區域”和“非重點區域”的劃分按照花都區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城市道路臨時泊位設置規劃確定。
(二)制定依據。《廣東省定價目錄(2022年版)》《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的指導意見》(粵發改規〔2022〕10號)、《廣州市停車場條例(2021 年5月27日廣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九次會議通過)》
二、適用范圍
本收費標準適用于花都區行政區域內,由區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管理的城市道路臨時泊位。
三、各方意見及調整情況
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廣州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等有關規定,我局分別于2024年6月20日組織區人大代表、區政協委員、人民團體代表、社會組織代表、基層組織代表召開座談會,于2024年7月16日組織專家論證會,并于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8月1日通過花都區人民政府網站征求公眾意見。我們充分聽取、吸納各方意見和建議,最終形成《使用費標準》。
四、政策亮點
為促進道路停車資源公平使用,使用費標準以“規范管理、優化配置、用者付費、綠色出行、累進加價、提高周轉、維持暢通和科學合理”為原則對不同時長、不同時間、不同對象、不同區域的車輛實施差別化收費,進一步規范道路停車管理,提高停車資源配置效率,引導市民選擇公共交通出行,緩解交通擁堵。
(一)以階梯收費促進快停快走。使用費標準按照停車時長設定了不同的收費梯次,隨著梯次升高,收費標準有較大幅度提升,引導泊位使用人快停快走,提高道路泊位使用率和周轉率。
(二)以差別化收費調控不同停車需求。使用費標準按照“中心區域高于外圍區域、重點區域高于非重點區域、擁堵時段高于空閑時段”的原則實施差別化收費。舉例來講,夜間準停路段不收費,主要是利用夜間道路交通空閑時段滿足周邊居民夜間停車剛性需求;臨停快走區域不收費,主要滿足醫院、學校臨時接送病人、學生等需求;全天準停泊位白天收費為促使車輛快停快走,而夜間不收費則為滿足市民夜間停車需求;殘疾人車停放專用泊位不收費,停放非專用泊位則減半收費,以政策惠民體現對殘疾人權益保護和關愛。
(三)以用者付費促進道路資源公平使用。車輛駕駛人在收費時段停放車輛的,應當按照規定支付使用費,嚴格落實用者付費,促進道路資源公平使用。
(三)以信用管理促進車主自覺繳費。使用費標準規定只有繳清道路泊位使用費的車輛,方可享受“停車15分鐘內不收費”優惠政策,鼓勵車主自覺繳費,確保所有車主在享受公共資源時能夠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避免因個別車主的欠費行為而損害其他車主的合法權益。
(四)以“收支兩條線”促進泊位使用費公開透明。使用費標準明確城市道路泊位使用費由區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收取全額上繳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區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每年要向社會公布收費情況。
五、何為累進式加價的階梯式收費方式?
《使用費標準》對全天準停泊位分三個收費階梯,其中:
(一)重點區域全天準停泊位收費標準為:停車時長1小時以內,2元/30分鐘;1~3小時,3元/30分鐘;3小時以上,5元/30分鐘。重點區域在收費時段內單次停放最高限價46元。
(二)次重點區域全天準停泊位收費標準為:停車時長1小時以內,1元/30分鐘;1~3小時,1.5元/30分鐘;3小時以上,2.5元/30分鐘。次重點區域在收費時段內單次停放最高限價23元。
(三)非重點區域全天準停泊位收費標準為:停車時長1小時以內,0.5元/30分鐘;1~3小時,1元/30分鐘;3小時以上,1.5元/30分鐘。非重點區域在收費時段內單次停放最高限價10元。
那么什么是累進式加價的階梯式收費呢?如前所示,所謂累進式加價階梯收費標準,是指按停車時長設置若干個收費階梯,隨著階梯升高,收費標準也逐步升高的一種收費方式。例如重點區域的收費標準設置三個階梯,第一個階梯是停車時長在1小時以內(含1小時)的,收費標準為每半小時2元;第二個階梯是停車時長超過1小時至3小時(含3小時)的部分,該階梯收費標準為每半小時3元;第三個階梯是停車時長超過3小時的部分,該階梯收費標準為每半小時5元。
累進式加價階梯收費方式對短時停車行為實施較低收費標準,而對長時停車行為實施較高收費標準,既可讓車主享受短時停車優惠,達到收費政策惠民目的,也對長時停車行為進行引導,鼓勵快停快走。
六、如何辨識重點區域和非重點區域?
“重點區域”“次重點區域”和“非重點區域”的劃分按照花都區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城市道路臨時泊位設置規劃確定。
(一)重點區域是指新華街、花城街、新雅街、秀全街所在醫院、政務(辦證)中心、資源交易中心、大型商場、批發市場及主要商圈等車輛臨時停放需求大且要求泊位使用周轉快的場所周邊半徑200米范圍內的城市道路。
(二)次重點區域是指花山鎮、花東鎮、赤坭鎮、炭步鎮、獅嶺鎮、梯面鎮所在醫院、政務(辦證)中心、資源交易中心、大型商場、批發市場及主要商圈等車輛臨時停放需求大且要求泊位使用周轉快的場所周邊半徑200米范圍內的城市道路。
(三)非重點區域是在重點區域、次重點區域以外的城市道路區域。
區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將在全天準停泊位所在路段標明屬于“重點區域”“次重點區域”或者“非重點區域”的現場標識,方便市民識別。
七、計費方式
(一)本收費標準收費計時單位為半小時。停車后,停車時長在15分鐘(含15分鐘)以內的,免于支付使用費。停車時長超出15分鐘的,前15分鐘納入計費停車時長,這也是促使車輛快停快走目的的體現。
(二)同一車輛在同一路段連續發生2次及以上停放行為的,若相鄰兩次停放的時間間隔低于半小時,則延續前一次停車時長進行計費,這主要是避免出現有的車主通過頻繁挪車以規避或減少繳納泊位使用費的目的。
八、如何理解“計費周期”“收費時段”?
(一)計費周期,是指兩次計算城市道路臨時泊位使用費的時間間隔。本收費標準以一個自然日(0:00-24:00)即24小時為一個計費周期。通俗來講,就是在一個自然日內,無論車輛單次停放時間多長,當日費用當日結算,次日停車時長及費用另行起算。
(二)收費時段,即一個計費周期內車輛停放在臨時泊位上須按規定支付使用費的時間段。為體現《廣州市停車場條例》第八條關于“擁堵時段高于空閑時段”的要求,結合我區交通擁堵情況、市民出行習慣等因素,并參考廣州市中心城區、番禺區、增城區做法,計費周期內的收費時段為:工作日8:00-20:00;非工作日10:00-20:00,而其它時段則不收費。
九、收費對象的說明
在收費時段內,除說明給予免費或享受收費優惠政策的車型外,在全天準停臨時泊位停放的機動車,須支付使用費。
十、免費或享受收費優惠政策的情況
(一)消防車、救護車、應急搶險車、軍警車輛以及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免收機動車停放服務費的車輛使用臨時泊位的,免于支付使用費。
(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在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專用泊位停放的,免予支付使用費。若停放在非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專用泊位上的,使用費按規定標準減半支付。
(三)因交通管制、突發事件處置、應急搶險等緊急突發情況,需強制要求機動車駛離臨時泊位的,相關機動車可免于支付當次使用費。
十一、最高限價的說明
為避免“累進式加價的階梯式收費方式”給停車剛需居民帶來過大的經濟負擔,設定了收費時段內單次最高限價,重點區域、次重點區域車輛在收費時段內連續停放超過6小時的,收費總額均以6小時為限;非重點區域車輛單次停放收費總額以10元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