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頻、圖文解讀)《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花都區第二批傳統風貌建筑名單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一、起草背景
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近年來
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各地注重歷史文脈傳承,加強歷史文化遺產保護。2023年,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并印發實施了《廣州市傳統風貌建筑保護規定》,提出了全市傳統風貌建筑保護的要求,其中第七條要求“規劃和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對文化遺產普查數據進行篩選,提出傳統風貌建筑保護名錄方案,經區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委員會審議后,報區人民政府批準。區人民政府應當將保護名錄向社會公布。”
傳統風貌建筑是指能夠反映歷史文化內涵和地方特色,對整體風貌特征形成具有價值和意義,且未被確定為不可移動文物和歷史建筑的建筑物、構筑物。
本次推薦認定的傳統風貌建筑,均位于歷史文化名村和傳統村落的保護范圍內,歷史風貌較為完整、保存質量較好、建筑類型多樣,是花都區社會文化發展的實物見證。
二、制定依據
根據《廣東省歷史建筑和傳統風貌建筑保護利用工作指引》《廣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廣州市傳統風貌建筑保護規定》等要求,花都區于2022年7月啟動第二批傳統風貌建筑核查認定工作。依據傳統風貌建筑推薦標準,結合建筑現狀使用情況,從建筑風貌價值、是否成組成片、現狀保存情況、風貌是否保持原樣四個方面,通過征詢意見、現場踏勘、專家論證、社會公示等程序,最終將39處建筑納入了第二批傳統風貌建筑,進一步完善了花都區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名錄。
三、主要內容
本次推薦認定的39處建筑包含廟宇、祠堂、書室和民居四個類型。其中,黃沙塘村北帝廟反映了花都區民間信仰的地方文化特色;白石村高氏大宗祠、石荘高公祠等祠堂建筑是花都區聚族而居的宗族文化見證;茶塘村和武書室、紹藝書室等書室書舍建筑體現了花都區民間重視文教的傳統;位于塱頭村、茶塘村等歷史文化名村和傳統村落的民居建筑,從企頭房、一偏一正、三間兩廊到一連四間,多樣的平面形式反映了明清時期花都區居民生活方式和居住需求的演變,具有一定的歷史價值。




